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核对象
(1)2024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需要进入实验室指导或开展实验但未取得准入考试合格证的教职工;
(3)《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和考核时间
10月1日-11月30日
三、实施单位
(1)学校开展通识安全教育。参训人员须完成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通过登录“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校级通识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
(2)二级单位开展专业安全教育。参训人员完成校级通识安全教育后,继续参加本二级单位的专业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鼓励二级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3)实验室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在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前,对实验室人员进行本实验室(课题组)相关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具体工作程序
1.9月30日前,各级完成“学校通识教育”“二级单位专业教育”和“实验室专项教育”的安全培训课程和题库更新,以及培训计划设置及考试设置。培训和考试内容由各单位根据专业情况及有关要求参照《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准入培训和考核内容》(附件1)进行设置。培训和考试请使用“单位名称+人员类别”命名。
2.10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相关师生完成准入培训和考核。
3.12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核查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组织落实情况,相关情况纳入二级单位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
(二)考试要求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不低于90分。根据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的情况,题量设置不少于60题,题型自定,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试次数不多于10次。
(三)实验室人员准入要求
1.进入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利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学校通识教育”和“二级单位专业教育”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学校和二级单位的安全考试合格证书,签订《实验室安全手册》中的安全责任书。
2.开展教学项目实验。完成“学校通识教育”和“二级单位专业教育”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并由教学实验相关指导老师开展“实验室专项教育”,完成教学实验项目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3.开展科研项目实验。完成“学校通识教育”“二级单位专业教育”和“实验室专项教育”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下载《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由实验室负责人授权并与申请人签订《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后,申请人方可获得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学习、考试。
2.请各新入职入校人员于11月20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手册》中的安全责任书签订(一式三份),并交各二级单位存档;各二级单位收集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一份至我中心存档。
3.实验室安全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和附件3,各单位安全准入管理老师可加入工作咨询QQ群:42312574。
4.学校将对安全准入考试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
附件:1.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准入培训和考核内容
2.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内容设置指南
3.考生网页端使用说明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4日
(联系人:禤智东,联系电话:6164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