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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核对象

12024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需要进入实验室指导开展实验但未取得准入考试合格证的教职工

3)《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

培训和考核时间

10月1日-11月30日

、实施单位

1学校开展通识安全教育参训人员须完成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通过登录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校级通识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

2二级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参训人员完成校级通识安全教育后,继续参加本二级单位的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鼓励二级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下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3)实验室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在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前,对实验室人员进行本实验室课题组相关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具体工作程序

1.930日前,各级完成“学校通识教育”“二级单位专业教育”和“实验室专项教育”的安全培训课程题库更新以及培训计划设置及考试设置。培训和考试内容由各单位根据专业情况及有关要求参照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准入培训和考核内容附件1进行设置培训和考试请使用“单位名称+人员类别”命名

2.101-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相关师生完成准入培训和考核。

3.12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核查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组织落实情况,相关情况纳入二级单位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

)考试要求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不低于90分。根据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的情况题量设置不少于60题,题型自定,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试次数不多于10次。

(三)实验室人员准入要求

1.进入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利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学校通识教育”和“二级单位专业教育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学校和二级单位的安全考试合格证书,签订《实验室安全手册》中的安全责任书。

2.开展教学项目实验。完成“学校通识教育”和“二级单位专业教育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并由教学实验相关指导老师开展“实验室专项教育”,完成教学实验项目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3.开展科研项目实验。完成“学校通识教育”“二级单位专业教育”和“实验室专项教育”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下载《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实验室负责人授权并与申请人签订《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申请人方可获得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

、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学习、考试。

2.请各新入职入校人员于11月20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手册》中的安全责任书签订(一式三份),并交各二级单位存档;各二级单位收集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一份至我中心存档。

3.实验室安全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和附件3,各单位安全准入管理老师可加入工作咨询QQ群:42312574。

4.学校将对安全准入考试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


附件:1.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准入培训和考核内容

2.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内容设置指南

3.考生网页端使用说明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4日  

(联系人:禤智东,联系电话:6164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