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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新增入网设备及提交收费标准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纳入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运行正常、性能指标良好的大型科研仪器原则上均需加入学校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涉密仪器设备除外)。为进一步扩大平台开放设备体量,规范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入共享平台办法

(一)加入平台科研仪器的要求

1.单价30万元(含)以上,未达到报废年限,且未加入学校共享平台的科研仪器;

2.单价30万元以下,且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科研仪器;

3.申请加入的科研仪器需具有准确完整的资产编号。

(二)加入平台流程

1.单价3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所属单位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汇总表》(附件2),提交科研仪器共享管理办公室备案,统一公布实施。

2.单价30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所属单位组织机组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申请表》,单位审核汇总后(附件2),提交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初审。审核合格的,提交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统一公布实施。

3.批准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仪器,由学校统一安装智能控制器。

二、科研仪器收费标准申请

1.新增加入共享平台或需要调整收费标准的科研仪器,所属单位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3),提出收费标准方案和测算依据,提供至少3个单位(含校内单位)同类设备收费价格对照,公示3个工作日后,提交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初审;

2.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审议;

3.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拟收费情况汇报,集中审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统一公布实施;

4.收费标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确定或更改收费标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fysbc@126.com。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申请表》

2.《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入网汇总表》

3.《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

4.《南方医科大学科研仪器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61648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