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毕业生离校后遗留试剂、样品、耗材等物品无序积存,消除潜在安全隐患,请各相关单位组织2025届毕业生于离校前完成实验室物品清理与交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要求
(一)化学试剂与药品
1.可用试剂须粘贴完整标签(含名称、浓度、制备日期、责任人),移交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人员并签署移交记录;
2.废弃试剂及不明化学品,须及时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提交废弃物处置申请,进行废弃物处理。
(二)生物材料与样本
1.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生物样本等需保留的,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明确保管责任人;
2.不再需要保留的,须于离校前完成销毁并登记备案。
(三)特殊管控物品
易制毒、易制爆、气体钢瓶等管理者,须整理采购凭证及使用记录,经实验室负责人核验后完成交接。
二、清理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毕业前实验室物品清理工作,彻底清理过期、陈旧危险化学品,不得留存实验室。建立离校人员移交物品清单,逐项明确保管责任。危废物品清运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流程另行通知),附属医院按本单位规程执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61647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