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根据学校《关于教工子女统一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校医字〔2014〕5号)文件规定,享受校内统筹医疗保障的教工子女,自2015年1月1日起,须先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后,方可再参加校内统筹医疗保障作为补充。为进一步规范教工子女统筹医疗管理,理顺服务流程,保障教工权益,提高满意度,现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办校内统筹医疗的教工子女,需先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取得参保回执后方可办理校内统筹医疗。
二、新生儿出生后,教工家长应尽快持子女入户登记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取得参保回执后申办校内统筹医疗。
如由于个人原因延误办理,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新生儿将只能追溯报销前6个月的医疗费用(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附:教工子女统筹医疗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办理统筹医疗证的人员必须完整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统筹医疗人员医疗证申请表》,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办理,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户口本;
②出生证明;
③父母医疗证(若父母一方不在本校工作的,需出具该子女未在其它单位享受公医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
医保卡或参保回执。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小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4张(填表2张、办证2张),大一寸电子版蓝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南方医科大学统筹医疗人员医疗证申请表
南方医科大学
2015年1月5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6164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