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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入职办理学校公费医疗以及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6-05-07    浏览次数:

登录学校官网,从学校机构设置中找到医院管理处—→点击进入“医院管理处”网页南方医科大学医院管理处

(https://portal.smu.edu.cn/ygc/)

→点击下载专区(内部公医模块)→点击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相关表格

https://portal.smu.edu.cn/ygc/xzzq1/nbgy.htm

1.《南方医科大学调整和办理就医体系人员申办表》(教工用)

2. 《南方医科大学统筹医疗人员医疗证申请表》(子女用)

根据上述申请表的备注栏要求,准备相应资料,并到所在单位、人事处、医院管理处盖章。说明:①引进人才有原单位者,同时需要原单位提供终止医疗保障待遇的证明或者在表格相应栏目下盖章证明。②子女须先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后方可纳入学校统筹人员保障,相关说明见附件。

完成申请表填报及盖章后,携带申办表至相应保障医院公费医疗业务部门办理(地点及办公电话详见附表)。

申请表均需一式2份,一份留学校医院管理处备案,一份交保障医院预防保健科。教工需提供大一寸红底照片3张、子女大一寸蓝底照片3张(2张粘贴于表中,1张用于办理医疗病历本),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照片办理医疗卡。

附表 各保障医院公费医疗业务办理地点及办公电话

包干医院名称

公医业务办理地点

办公电话

急诊报备电话

南方医院

医院门诊 10楼门诊部办公室

020-62786270 (工作日)

020-62786270 (工作日)

珠江医院

医院谊侨楼2楼218房

020-62782659

020-62782652

13711799655

第三附属医院

医院3号楼101房

(内科楼对面两层小楼)

020-62784142

18998385485

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门诊楼2楼243房预防保健科

020-61650125

020-61650125 (工作日) 13725264249

第五附属医院

医院医技楼6楼预防保健科

020-62236236

13527617618

口腔医院

医院10楼医保办

020-31956110

020-31956110 (工作日)

皮肤病医院

医院 11楼医保办

020-83027596

18026344553

第八附属医院

医院1号楼一楼

医保物价服务中心

0757-22318550

0757-22318550 (工作日)

统筹子女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及统筹医疗相关说明

根据学校《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校医字〔2023〕4号)文件规定,享受校内统筹医疗保障的教工子女,须先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后,方可再参加校内统筹医疗保障作为补充。现就教工子女统筹医疗管理办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首次申办校内统筹医疗的教工子女,需先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政务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取得参保回执后方可办理校内统筹医疗。

二、新生儿出生后,教工家长应尽快持子女入户登记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取得参保回执后申办校内统筹医疗。

如由于个人原因延误办理,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新生儿将只能追溯报销前6个月的医疗费用(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教工子女统筹医疗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办理统筹医疗证的人员必须完整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统筹医疗人员医疗证申请表》,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办理,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出生证明

②父母医疗证(若父母一方不在本校工作的,需出具该子女未在其它单位享受公医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医保卡或参保回执;

④当年医保缴费成功凭证(通过“广州医保”APP查询子女参保缴费信息并截图打印) 。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蓝底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表2张、办病历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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