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粤科函规财字〔2014〕1414号文件精神, 2014年度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指南见附件。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申报方式采取自由申报的组织形式,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扶持。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省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或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资料。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其他附件资料作为专家评审依据材料,由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四)经费预算。申报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的额度。
(五)限项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立项或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本年度已申报过项目的(内容重复率在30%以上)。
(六)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在12月5日下午17:00前完成项目的网上提交工作;
项目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时,由各项目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12月16日前交到药学院四楼科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