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9〕3号)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拟推荐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至5月4日。
任何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药学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药学院大楼四楼科研办,联系电话:618708)。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药学院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拟推荐立项项目表
药学院
2022年4月30日
(联系人:石杰;联系电话:61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