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科研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科研 > 正文

关于提交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按照“创新强校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按照“扶需、扶特、扶优”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与支持,高校要充分发挥在“创新强校工程”中的主体作用,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找准制约自身内涵发展的关键问题,汇聚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进行重点攻关。目前,省教育厅、财政厅改变了以往科研项目、科技平台等建设项目的组织遴选方式,财政资金安排由事前单项竞争为主转为综合打包奖补和事后奖补为主,奖补资金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建设成效突出、管理规范、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高校倾斜。此次编制的建设项目将作为2014-2016年学校围绕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类项目、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类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类项目、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类项目和广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类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文件要求,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建设标准和组织实施的要求,积极提交规划编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