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获资助
项目情况及批准项目计划书填写的通告
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日前已公布了2014年度集中受理阶段申请项目的评审结果。我校本年度共组织申报基金项目587项,本次公布资助139项,立项总经费7854.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4项、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1项、面上项目68项、青年基金60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6项,详细清单附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正处于公示期,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委推荐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结果尚未公布。基金委已将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请各申请人按下面的说明在线填写项目计划书,在2014-09-11 16:00之前在线提交电子文件,待电子计划书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将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交学校科技处,由学校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材料接收组。请务必保证电子版计划书和纸质计划书内容、版本号一致。若审核未通过,请按要求重新填写后提交。
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进入"资助项目计划书栏目",获取《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通知及有关事项通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
计划任务书的填写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务必按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备注说明及预算金额要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尤其注意劳务费、管理费、仪器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的比例要求,按要求有的内容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3.注意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填写的规范性,比如“劳务费”一栏,要写为“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4.请注意,协作费不是合作单位的费用,是指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要严格控制协作费的列支,要明确写出协作单位名称和协作内容。在原申请书中没有涉及协作费的项目,请不要在计划书中列支协作费。
联系人:黄媛 13560448679
教研办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