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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学生评定工作与医保等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一)奖励标准

一等奖,本专业年级人数2%以内,2000元/人

二等奖,本专业年级人数5%以内,1200元/人

三等奖,本专业年级人数13%以内,800元/人

(二)评定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一等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学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8分。

(3)本科二、三年级需分别获得国家英语四、六级统考425分以上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体育成绩优秀。

(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

(6)达到以上条件并被评为学年优秀学生优先考虑。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二等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学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8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本科二、三年级需分别获得国家英语四、六级统考425分以上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体育成绩良好。

(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

(6)达到以上条件并被评为学年优秀学生优先考虑。

3、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三等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学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本科二年级以上(含)国家英语四级统考425分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40%。

(6)达到以上条件并被评为学年优秀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定办法

1、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注明申请的奖学金等级;各学院学工办根据学生平时德、智、体、美各方面情况进行初评后,报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评审推荐,报校领导审批。

2、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时间安排在秋季学期的第一、二个月。

国家助学金评定

(一)评定对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各门课程成绩绩点在1.0以上或无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定办法: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统一组织。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生可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学校提交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3、各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组织评审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受理学生申请,经教务处核准学习成绩后,向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同时组织学生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汇整并审核各学院申报名单后,向学校提交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

5、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将本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四)奖励标准:贫困生每人每年2000元,特困生每人每年3000元,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

(一)优秀学生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卫生事业。

2、学风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学年总评良好以上,单科成绩高于全年级平均分。体魄健壮,体育达标考试合格。

3、作风纪律严。实事求是,言行一致;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尊重教员;团结同志,互相帮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守公德,文明礼貌;内务整洁。实习、见习学生医德医风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4、完成任务好。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从优秀学生中产生。主要指正副分队长、教班主任、党(团)支部成员、学生会主要成员等学生干部。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安心本职,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4、所带领的集体没有出现较严重违纪问题和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5、本学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学校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评定办法

1、各学院组织。经群众评议,学工办推荐,学院研究,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批。

2、本专科优秀学生的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年级)学生干部总数的8%。

(四)奖励办法

各学院填写奖励登记表,经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批盖章后装入学生档案,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发给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新生参加医保工作流程图


一 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医保参保说明(教务处),.随学费收取新生当年度参保费:80元/人(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二 组织督促新生完成新参保信息采集(另详)(学生工作部)
三 根据财务处提供最终收费名单整合新参保学生资料并报送医保局审核(医院管理处)
四 将本年度收取医保费划入医保局指定帐号(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五 领取并发放新参保学生医保卡(医院管理处)

学生医保报销流程图


一 每周二(每个学期最后两个星期暂停)在学生门诊部医学检验办公室收取报销材料(病历原件、需报销当页的病历复印件、发票、费用清单、检查结果复印件)学生门诊部医保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销资料并确定报销金额
二 门诊部将审核后资料录入数据库、整理制表,报送校领导审批
三 财务处划拨具体报销金额入个人缴纳学费的中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