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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科研成果量化细则(试行)
(2013年)
科研成果量化资格:参评研究生必须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论文(共第一作者后面不算);所有成果必须是已获得或已授权的,作者单位必
须包括南方医科大学,且必须有署名的相关证书。
(一)论文
SCI论文量化标准SCI量化分=IF×分区系数×贡献比例
一、 SCI论文的纳入标准:
1、 已正式出版或已接收;
2、 导师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论文作者只计前三(若导师为一作,则学生排序向前顺推1位;若有共同作者,则从第1名作者起算,按实际作者人数排序)。
4、 参选者的SCI论文中必须有参选者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若导师为一作,则二作学生可视为第一作者;若有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的不可视为第一作者)。
二、 分区系数:
一区论文为3,二区论文为2,三区论文为1.5,四区论文为1。
论文分区以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最新公布的分区表为准。
三、 参评学生的贡献比例:
1、作者排名第1、2、3名权重分别为1、0.5、0.25;
2、 如有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权重分为1,排名第二权重分为
0.75,排名第三权重分为0.5。
(二)其它成果及奖励
一、科研成果
1、 国家级奖励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5分;
2、 省部级奖励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3分;
3、 市级奖励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
4、 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记5分;实用新型专利记3分;外观设计专利记2分。
5、 所有成果/奖励的证书需上有参选者署名,证书上需注明“南方医科大学”。
以上科研成果作者排名第1、2、3、4名和第5名以后(含)权重分别为1、0.6、0.3、0.2、0.1。
二、有关奖励
1、 国家级先进集体、学科竞赛或文体活动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5分;
2、 省部级先进集体、学科竞赛或文体活动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3分;
3、 市级先进集体、学科竞赛或文体活动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4、 所有成果/奖励的证书需上有参选者署名,证书上需注明“南方医科大学”。
以上社会活动得分按获奖项目分值/团队人数计算。
(三)量化评选的实施
评选时,评委应以科研成果量化分值为依据;同等条件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它未纳入量化的论文、成果奖励及研究生的平时综合表现作为辅助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