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切实做好2013年下半年学位补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1、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暂缓授予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学位条件
1、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2、学位论文盲审合格。未参加过盲审的学位论文,在职博士研究生按100%参加盲审,在职硕士研究生按40%比例抽查盲审。盲审未通过者,不得申请学位。
3、已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著(中文论文1年以内,SCI论文2年以内),要求见刊。
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本专业两种不同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或符合以下条件:
⑴ SCI影响因子3.0(含)以下的论文第一作者;
⑵ 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二作者;
⑶ SCI影响因子4.0以上的论文前三作者;
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统计源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发表的学术论著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符合上述SCI论文发表要求。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发表文章有特殊要求的,按分委员会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补授学位程序
1、2013年7月前已通过论文答辩且盲审合格的研究生,要求如下:
⑴11月16日-11月30日,完成填报“提交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信息”http://yjsgl.smu.edu.cn/jwweb/和“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采集” http://web3.fimmu.com/StudentSys/default.aspx。
⑵于12月4日至12月6日期间,下载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一式一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一份到校学位办进行审核,同时出示期刊原件。
⑶之前未交照片者补交蓝底大一寸相片两张(照片须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办理学位证书用),且相应电子版照片发送至luxiaoding@263.net。
2、对于申请参加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在职研究生,要求如下:
⑴申请人请于9月10日前往2433931977@qq.com发送登记邮件,邮件内容注明申请人学号、姓名、导师、申请学位层次和类型、联系电话。请各申请人务必发送邮件,否则之后不予受理答辩申请。
⑵于10月8日-10月11日期间下载填写《2013年下半年南方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一式一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
⑶于10月8日-10月11日期间到校学位办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和《2013年下半年南方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准备参加论文盲审。
⑷在职博士研究生于10月8日-10月11日期间到学校公共卫生与热带医学学院生物统计学系按要求提交统计学申请,具体送审规范要求同2013年上半年,参见视频《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统计学审核与规范》-20130109,网址http://portal.smu.edu.cn/wlzb/index.html。
⑸10月12日-11月12日,学校学位办根据登记邮件组织学位论文盲审。
⑹11月12日-11月15日,学校核查申请人答辩资格并将结果通知各申请人。
⑺11月16日-11月30日,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海报、聘书等材料由学科和导师自行准备。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提交学位论文者、欠费、盲审未通过或其他条件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⑻11月16日-11月30日,完成填报“提交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信息”http://yjsgl.smu.edu.cn/jwweb/和“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采集” http://web3.fimmu.com/StudentSys/default.aspx。
⑼12月1日~12月3日,申请人准备学位申请材料,要求除学校、研究生学院层面之外的签字和盖章都准备好。
⑽12月4日~12月6日申请人到学校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四、学位评审安排
1、12月9日~12月13日,校学位办初审各类学位申请材料。
2、12月16日(暂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议。
3、12月20日(暂定),发放学位证书。
五、其它事项
2、《2013年下半年南方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