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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药学化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通知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广东省下达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43人,硕士研究生68人。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具体名额分配
序号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博士名额 |
硕士名额 |
1 |
药学、化学 |
3 |
4 |
按学校要求,提升20%的差额上报,所以我分委员会将选出博士4名,硕士5名,排序上报。
二、申请资格
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范围是2012-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因课题需要延期毕业的优秀研究生,校外联合培养研究生按归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评。同等条件下,向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倾斜。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必修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5、在校期间未受到各类处分或通报批评。
(二)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2、评审权重
申报对象为2012、2013级研究生的评审权重:
① 担任学生骨干占5%;
② 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占5%;
③ 学习成绩占10%;
④ 科研成果占80%:
重点考核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学生。所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须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方可参评,本年度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入学起至2014年9月30日,同一论文及科研成果不得重复参评;(说明:奖励及科研成果将以学生量化分最高的分数为满分,换算成百分制)
申报对象为2014级研究生的评审权重:
新入学研究生重点考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前一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可采取复试时组织专家和研究生导师对其进行评审答辩等形式的考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生评审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指标的10%。
3、科研成果:
采用量化评分,并作为评定的主要依据,具体评分办法见科研成果评分细则(见附件1)。所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须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方可参评,本年度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入学起至2013年9月30日,同一论文及科研成果不得重复参评;论文作者只计算前三作者。
4、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热心社会服务工作,在研究生中具有表率作用。
四、评审程序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本人在药学院网站下载、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一份)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一份);研究生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5或附件6)、个人获得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9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涉及的“申请理由”应从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及发表文章(含题目、期刊名、页码)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可为本人导师或相关专家。
3、评定
分委员会将根据各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选拔,选定结果将在药学院一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并同时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4、学校终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请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20%差额评审,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材料报送
(1)评审报告:包括各牵头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文字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一份;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一份;
(5)研究生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5、附件6)、个人获得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药学化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科研成果及奖励量化细则
(2014年)
科研成果量化资格:参评研究生必须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论文(共第一作者后面不算);所有成果必须是已获得或已授权的,作者单位必
须包括南方医科大学,且必须有署名的相关证书。
(一)论文
SCI论文量化标准SCI量化分=IF×分区系数×贡献比例
一、 SCI论文的纳入标准:
1、 已正式出版或已接收;
2、 导师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论文作者只计前三(若导师为一作,则学生排序向前顺推1位;若有共同作者,则从第1名作者起算,按实际作者人数排序)。
4、 参选者的SCI论文中必须有参选者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若导师为一作,则二作学生可视为第一作者;若有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的不可视为第一作者)。
二、 分区系数:
一区论文为3,二区论文为2,三区论文为1.5,四区论文为1。
论文分区以南方医科大学图书馆最新公布的分区表为准。
三、 参评学生的贡献比例:
1、 作者排名第1、2、3名权重分别为1、0.5、0.25;
2、 如有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权重分为1,排名第二权重分为
0.75,排名第三权重分为0.5。
(二)其它成果及奖励
一、科研成果
1、 国家级奖励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5分;
2、 省部级奖励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3分;
3、 市级奖励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
4、 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记5分;实用新型专利记3分;外观设计专利记2分。
5、 所有成果/奖励的证书需上有参选者署名,证书上需注明“南方医科大学”。
以上科研成果作者排名第1、2、3、4名和第5名以后(含)权重分别为1、0.6、0.3、0.2、0.1。
二、有关奖励
1、 国家级先进集体、学科竞赛或文体活动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5分;
2、 省部级先进集体、学科竞赛或文体活动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3分;
3、 市级先进集体、学科竞赛或文体活动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4、 所有成果/奖励的证书需上有参选者署名,证书上需注明“南方医科大学”。
以上社会活动得分按获奖项目分值/团队人数计算。
(三) 量化评选的实施
评选时,评委应以科研成果量化分值为依据;同等条件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它未纳入量化的论文、成果奖励及研究生的平时综合表现作为辅助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