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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期学校将开展本年度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 年 3 月 19 日---2018年 4 月 22 日
二、考核对象
(一)2016 年级博士(含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2017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二)部分未参加中期考核的 2015 级研究生
(三)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规定》达到时间要求并提出申请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三、主要工作
(一)组织实施
1.各培养学科组织实施。以二级学科或科室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应由 3-5 名研究生导师或同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
2.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召开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会,听取研究生个人汇报(10-15 分钟),审阅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和研究生自评报告。全面考察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思想政治、平时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综合评价量化评分表》量化评分、评定考核等级,并做出书面评价。
(二)质量抽查
研究生院会同研究生教育督导团进行质量抽查。一是赴各培养单位检查中期考核开展情况、研究生开题论证报告、研究生原始实验记录或临床轮转手册以及研究生学术报告记录本等材料。二是成立校级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随机抽调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来校进行中期考核。
(三)学生反馈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学习、生活和导师指导实际状况,要求参加本次考核的研究生填写中期情况网络调查问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品质。
(二)平时表现。主要考察研究生在学期间的考勤记和在岗表现。
(三)课程学习。主要检查研究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完成的情况。
(四)科研能力。主要考核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运用科研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要求研究生在完成开题论证报告的基础上,做阶段性科研课题进展及下一步研究路径、工作计划汇报。
(五)实践能力。主要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实践技能水平及临床轮转实施情况。
(六)教学能力。根据研究生以往授课情况或在考核期间作一次模拟性课堂教学。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授课情况,进行评价。
(七)专业课程。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为 2 门,专业课为 1 门;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为 1 门,专业课为 1 门。专业基础课中高级病理生理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临床解剖学 4 门课程的考试,由学校一命题,各培养单位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 时集中组织考试。其他课程分别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八)在职博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的考核须按照本通知统一实施。
五、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
(一)考核评定等级
研究生考核结果分为:A-总评80分以上(优秀)、B-总评70 分以上(合格,继续培养)、C-总评 60-70 分(不合格,限期整改)、D-总评 60 分以下(不合格,终止培养)四个等级。
(二)考核结果运用
1.对于考核结果为 C 等级的研究生,考核小组应给出限期整改的指导意见,要求研究生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考核,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做退学处理。
2.对于考核结果为 D等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取消硕博连读资格,按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
3.根据考核综合评价情况,考核小组应做出本年度奖助学金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包括:建议一等、建议二等以及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4.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按照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5.对于研究生中期情况网络调查结果中反映出疏于管理学生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导师,学校将对导师进行约谈,如限期不能进行整改的,学校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各培养导师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能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二)各学科在考核前应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在 2018年 3 月6日前将《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计划安排表》报学院科研办,日程安排一经上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改动。
(三)加大对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情况的检查力度,学院将根据考核计划安排表安排抽查。
(四)规范对研究生,特别是在职研究生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课程考核,并及时报送考核成绩。
(五)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按通知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并在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材料。无故逾期未完成的单位,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 1.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自评报告提纲.doc
药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8年 1月10日
(联系人:周磊, 联系电话: 6164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