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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有以下几个过程:
(1)本人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小组推荐或共青团组织"推优"。团员入党需填写《优秀团员建党对象推荐表》,报学院团委批准;
(3)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同意。
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
(1)党支部应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党支部应指定专人作为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内活动,如听党课、列席参加接受新党员大会、党内政治理论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等。
(3)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前,应分期分批选送积极分子进入党校学习。
三、制定支部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党支部每学期应制定支部党员发展计划,报学院党委批准。支部发展党员应严格按照发展计划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支部必须履行补报手续。
四、接受新党员党支部要做的准备工作
确定发展对象工作每学期进行两次,发展对象必须从已列入支部党员发展计划的积极分子中产生。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才能吸收入党。党支部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支部发展党员的具体标准。根据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地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选定后,要进行重点培养教育,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需对发展对象定期进行考察,按时填写《培养对象考察表》,并对其进行函调政审。
发展对象考察期满,党支部应备齐以下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
(1)入党申请书
(2)优秀团员建党对象推荐表或党小组、党支部推荐意见
(3)党校积极分子班考核表和结业证书复印件
(4)家庭政审材料(爱人或父母等直系亲属)
(5)个人简历
(6)思想汇报(不少于7份)
五、对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在召开讨论接收新党员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应对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至10天。发展党员公示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公示结果无论有无问题,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上都应做出明确的说明。
六、讨论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大会召开之前,应由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相关内容;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组织指定或申请人自己约请)。大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展对象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家庭情况;
(2)由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介绍人的发言应与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入党介绍人意见"的意见一致,但不宜照本宣读;
(3)支委会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提出意见;
(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进行表态说明;
(5)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
(6)如发展对象被通过入党,支委会要将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批。
(7)学院党总支批准后,发展对象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之日。
七、接受新党员支部大会决议写法
接受新党员支部大会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主要优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接受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弃权的票数),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
八、新党员开始交纳党费时间
新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交纳党费,交费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九、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新党员要有一年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除了没有正式党员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外,其他权利和义务和正式党员一样。
十、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的手续
(1)预备党员转正前一个月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酝酿讨论;
(3)支委会研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4)对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公示,;
(5)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6)及时报学院党委批准;
(7)学院党委批复。
(8)预备党员转正后,所有建党材料整理齐备后由学院党委归入本人档案,并认真填写交接单。
十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预备党员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学习和工作情况;
(2)党支部负责同志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情况,提出是否可以转正的意见,并指出努力方向;
(3)介绍人向支部大会介绍帮助、教育预备党员的情况,表明自己态度;
(4)全体党员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5)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并及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前须准备的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前支部应备齐以下材料:
(1)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考察表;
(3)思想汇报(不少于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