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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党务、院务公开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积极、稳妥、规范地推进我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治校,根据学校《南方医科大学党务、校务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党务、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员权利,切实保护和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学校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稳定开展,创造良好的思想政治氛围与环境。

二、党务、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务、院务公开要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要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 、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的原则。 紧紧围绕学院建设和管理,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综合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注意处理好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3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进一步完善学院的管理和制约机制,既要引导组织党员、群众更好地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又要支持学院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责,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党务、院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4 、依法公开的原则。 党务、院务公开要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的范围内开展,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之外,其它事项均可公开,以保证本院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加强对党务、校院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党务、院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5 、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提出、审查、公开、整改等各个环节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真实、公正,既要根据学校的实际积极推行,又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三、党务、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除党和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凡与学院教学、科研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学院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 1、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3、学院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4、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学院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实行院务公开的事项包括:

   1 、向本院学生公开的事项:

(1)学院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院系设置情况;

(2)学院管理部门的职责,教师、学生与学院管理部门联系或投诉的渠道、办法;

(3)学院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以及对学生修业和纪律的要求;

(4)学院本专科、研究生考试录取、免试推荐等招生情况,以及教育教学改革情况;

(5)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选干、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奖惩情况,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毕业生就业信息等;

(6)教学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安排、专业设置及学生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等;

(7)学生勤工助学的信息和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标准、办法。

(8)涉及学生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2 、向本院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向本院教职工公开的事项,应包括下列内容:

(1)学院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

(2)学院章程、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情况;

(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4)学院各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条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岗位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5)校内岗位津贴、补贴,课时酬金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情况;

(6)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和立项资助情况,科技项目的国内外合作和推广应用情况;

(7)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党务、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及方法

(一)公开形式

1 、各种会议形式。 学院党委、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情况发布会、通报会、座谈会,向院内各单位、团体和党员群众公开党务、院务,听取意见和建议。

2 、各种公文形式。 学院以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党务、院务。

3 、学院网站。 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公开党务、院务。

4 、其他形式。 设立党务、校务公开公告栏、意见箱、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公开党务、院务。

(二)公开时限

    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必要时再次公开。

五、党务、院务公开的程序

    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内容中涉及有关政策、制度和常规性工作的,按常规程序予以公开。

六、党务、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党务、院务公开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务、校务公开负领导责任,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负主要责任。

(一)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 鑫 副组长:吴曙光 成 员:贾志敏 游文玮

(二)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成 员:吕琳 吴少瑜

七、其他

1、本办法由学院党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起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