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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探科技之美,扬艺术之光。
二、活动目的
为迎接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和我院“试点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丰富广大师生员工和离退休人员文化生活;为书画摄影爱好者提供展现自我的平台,展示药学工作者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提高全院师生的审美素养。
三、参赛对象
药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和本科生、研究生
四、比赛项目
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等);绘画(素描、漫画、水彩画、油画等);摄影。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贴近工作、生活和现实,立意健康向上,品位高雅、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集中展现学校第六次党代会以来的发展建设成就,学院成立近10年以来的成长历程,充分展示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和精神风貌。
(二)上交作品应为作者本人原创,不能侵犯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权利。
(三)作品形式:书法、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摄影作品等均可。作品尺寸:书法、绘画作品规格不小于4尺整纸、不大于6尺整纸,4尺对开、4尺斗方均可,一律竖幅,不须装裱。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含硬笔书法),草书、篆书另附释文。摄影作品须注明姓名、作品名称、作者单位,要求图像清晰,彩色黑白不限,相应作品分为单幅和组幅(一组不宜超过五幅),数码片的像素不得低于200万像素且不得用图形工具进行修改。以电子版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每人上交作品不超过3幅,每科室上交作品不少于3幅为宜。
(五)征稿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0日,各参赛者将本人作品交于学院党政办公室,办公室将作品统一编号、分类、登记。摄影作品电子版发至32121474@qq.com邮箱。
六、奖项设置
(一)作品由学院组织评委进行评审,三类作品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本次展出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作品展示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独立或者集体创作,拥有所有版权。所有参赛作品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拥有其在相关非盈利活动中的无偿使用权,如对自己作品有版权声明,需提前与学院说明。书画作品评审工作完成后将作品按科室整理并存放,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学院统一装裱上框后以画廊形式在学院教工之家等处展出。参赛作品待展出结束后统一退回作者。
南方医科大学药学院
2014年11月10日
下一条:关于调整药学院工会委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