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溪街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加具计生意见须知 | |||
办事机构 |
金溪街人口计生办 |
地址 |
京溪路18号京源酒店二楼 |
办事电话 |
020—87094722 |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期:周一至周五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 ||
办理条件 |
符合入户条件的流动人员 | ||
所需材料 |
申请人需持下述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申请人居住证; 4.结婚证; 5.小孩出生证; 6.准生证;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 8.双方户籍地街道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9.学校计生证明(学院出具证明后,前往学校计生办开具) 10.最近一次查环查孕记录(未婚、离婚、丧偶者除外); 11.离婚或离婚后再婚的,应再附《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 11.房产证; 12.若是搭户的,需准备“搭户”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及“搭户”协议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在学校集体户的需到保卫处出具“落户证明”。如有小孩随迁的,请备小孩户口本。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相关部门 |
学校社区居委会 地址:南方医科大学军人服务社二楼 朱老师 电话:020—61648076 学校计生办 地址:南方医科大学军人服务社二楼 支老师 电话:020—61648091 金溪街政务中心 地址:京溪街18号京源酒店东南方向前行13米 | ||
办事程序 |
带齐上述资料到社区居委会审核登记加具意见盖公章(居委会核实申请人在现居住地的计生情况)后,带齐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京溪街政务中心3号窗口办理。 | ||
办事时限 |
5个工作日(办事时限内,会通知本人前往领取) | ||
办事依据 |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穗府〔2003〕72号、穗府〔2004〕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