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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溪街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加具计生意见须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浏览次数:

京溪街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加具计生意见须知

办事机构

金溪街人口计生办

地址

京溪路18号京源酒店二楼

办事电话

020—87094722

办理时间

办公时期:周一至周五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条件

符合入户条件的流动人员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持下述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申请人居住证

4.结婚证;

5.小孩出生证;

6.准生证;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

8.双方户籍地街道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9.学校计生证明(学院出具证明后,前往学校计生办开具)

10.最近一次查环查孕记录(未婚、离婚、丧偶者除外);

11.离婚或离婚后再婚的,应再附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

11.房产证;

12.若是搭户的,需准备“搭户”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及“搭户”协议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在学校集体户的需到保卫处出具“落户证明”。如有小孩随迁的,请备小孩户口本。

收费标准

免费

相关部门

学校社区居委会 地址:南方医科大学军人服务社二楼 朱老师

电话:020—61648076

学校计生办 地址:南方医科大学军人服务社二楼 支老师

电话:020—61648091

金溪街政务中心 地址:京溪街18号京源酒店东南方向前行13

办事程序

带齐上述资料到社区居委会审核登记加具意见盖公章(居委会核实申请人在现居住地的计生情况)后,带齐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京溪街政务中心3号窗口办理。

办事时限

5个工作日(办事时限内,会通知本人前往领取)

办事依据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穗府〔2003〕72号、穗府〔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