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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仪器设备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PI学术团队、各中心、各办: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与学校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南方医科大学仪器设备处置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仪器设备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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