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一、为保证实验室资料的完整性和实验室工作的连续性,实验室必须重视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并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实验室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应相对稳定,遇工作调整或人员变动时,需由实验室主任按交接程序组织进行档案的交接工作,交接清楚之后,由实验室主任及交接人员双方签字。
四、实验室档案管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时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标记并妥善保存、按校档案管理规定定期上报归档,以保证档案资料的整齐与完整,便于使用和查询。
五、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
1、实验室建立的论证、研讨资料和审批文件。
2、实验室发展规划、计划;实验室工作会议记录、决议和决定;实验室工作总结等文件和资料。
3、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实验室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或指导材料;实验项目卡;学生实验考试、考核内容及试卷分析;实验教学总结及实验教学研讨等与实验教学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实验室科研工作文件:科研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实验技术的研究与改进;实验装置的研制与改革;科研工作总结与规划等与实验室科研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6、实验室投资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文件、记录和资料。
7、实验室仪器设备卡及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记录和仪器设备有关文件资料。
8、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定记录;实验室考核、评比情况记录;实验室及实验室人员的表彰、奖励、处分等决议或决定;实验室人员管理情况及人员培训情况记录。
9、关于实验室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及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和资料。
六、实验室应按时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关于实验室的工作情况、人员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和维修等情况的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