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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前实验室物品清理的通知
创建人:曹旭    时间:2021-05-06   【点击数:

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实验动物管理中心、中心实验室:

为规范实验室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摸清实验室风险点,避免离校毕业生实验试剂、样品、耗材等长期无序存放、积累,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物品清理与交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实验室清理(分类整理交接)

时间: 56-16

各学院(单位)安排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试剂、样品、实验材料整理、清理及交接工作。

1. 化学试剂(药品)

1)彻底清查各实验台柜的试剂药品,列明清单,对管控内试剂药品严格按要求保存使用;

2)本室可用的试剂药品交实验室负责老师,做好移交登记;需保留的实验样品(配制试剂),应贴好标签(包括成分、制备时间、浓度、姓名),分类妥善保管,并与实验室做好移交登记,确定使用保管人;

3)过期化学试剂(药品)、不明化学品列明填写《废旧试剂待处理申请表》报学院汇总;

2.  生物材料

1)废弃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等及时在本室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需保留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必须做好登记及移交工作;

2 废弃实验动物按要求处死后尸骸送指定收集点,需保留的实验动物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3. 有经手购买易制毒、易制爆、气体、特种设备等的毕业生要整理好相关购买凭证、使用记录等资料,与实验室负责老师做好交接手续。

4. 实验室不再需要但尚有使用价值的试剂或物品,如未开封的化学试剂、材料,可交由各单位内部或报学校试剂耗材管理中心进行统一调剂。

第二阶段 实验试剂耗材调剂

时间:517-23

对于实验室清理出的有再使用价值试剂物品,各单位要本着减少环境污染、减少存量及降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的目的合理安排实验室之间进行试剂、物品调剂,并做好登记及相关安全工作。

第三阶段 报废试剂药品汇总上报

时间:524-31

重点进行过期试剂药品及粉末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各单位要彻底清理实验室固体化学废弃物,汇总《废旧试剂待处理申请表》,于531日前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及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二、工作要求

1. 摸清底数。各单位指派专人对实验室逐个排查,列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药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气瓶、特种设备等危险物品的清单,明确风险点,落实责任人。

2. “清零”处置。认真开展“清零”处置,将实验室所有过期、陈旧危险化学品全部清除。具体打包、清运和处置业务另行通知。各附属医院自行安排实验室废物的清理处置工作。

3. 规范使用。对实验室正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药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气瓶等危险品必须建立危险品动态清单,依法依规储存、使用,台账记录准确完整、使用流向清晰。

附件:1.废旧试剂待处理申请表

      2. 南方医科大学实验废物收集处置流程

      3.南方医科大学危险化学品调拨流程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56


   (联系人:向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6278920361647745,E-maillab_sm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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