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诸子百家是对春秋、战国、秦汉时期各种学术派别的总称,其中以孔子、老子、墨子为代表的三大哲学体系,形成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几经周折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在宋朝时期全面上位;同时,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其他少数民族,甚至影响到与中国相邻的国家。
因此,认识儒家、道家、墨家的不同生死观念,可以了解中国几千年来人们对死亡态度的变化。
中国哲学生死观(一)
一、儒家的生死观
死亡是一切生命无法摆脱的宿命,是一个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客观规律,又是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热衷的问题。就中国儒家的生死观而言,相继出现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思想,以朱熹、陆九渊、王阳明为代表的宋明理学,以及以冯友兰、贺麟、熊十力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这诸多中国儒家生死观的历史形态之间既相因又相革,构成了中国儒家生死观发展历史上的主要环节。在此,我们以历史上著名儒家哲学家孔子、孟子、荀子为例进行分析。
(一)孔子:“杀生成仁”
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奠基人,是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重要代表之一。有“中国最后一位大儒家”之称的梁漱溟先生认为:“两千年来中国之风教文化,孔子实为其中心。”孔子直接探讨死的问题并不多,不讲怪、力、乱、神的问题,更多注重生的问题,其代表作《论语》足以作证。“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可以说,孔子的生死观只求知生,不求知死,故强调生的道义、德业追求,不强调死的悲哀、忧伤。因此有“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在孔子看来,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以弘扬“仁”,如“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虽然道路崎岖艰难但仍应至死方休。在孔子看来,最有意义的死亡不是寿终正寝,而是通过牺牲一己之身来达到弘扬仁义之道的那种死亡。这奠定了以道德和伦理为核心的儒家生死观的思想基础,从历代文人学者中都可找到渊源关系,如司马迁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二)孟子:“舍生取义”
作为孔子后学最重要的一位代表,孟子(前372—前289)继承和发扬了孔子尊生惜命的生死观,一方面赋予了孔子生死观中“仁”的思想更加丰富的内涵另一方面强调了“义”在生死价值选择上的重要意义。他视仁义为“生”的价值目标和理想追求。他呼吁以仁义为志、以居仁由义为人生的价值目标和生存意义。如“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孟子·离娄上》)。按照孟子的解释,“仁”是人内心之宅,也就是人的内在道德修养,而“义”则是指人外在行动上所应走的正路。在孟子看来,“义”是人生的最高价值,是每个人不可推诿的责任与义务。
在孟子的生死观中,他肯定了“生”的意义,但在面临生死抉择时,孟子主张“舍生而取义”。在孟子看来,仁义的价值高于一切,甚至是生死,其所谓的“欲甚于生”,,赋予了人的生死仁义的价值。这种“舍生取义”的人生价值追求显然是对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思想的发挥与延伸。如《孟子·告子上》说:“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你知道吗?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文献来源:《孟子,告子上》 |
当然,孟子如此突出“义”的至上价值,主张为义舍命,并不意味着孟子就轻视生命,如“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孟子在里讲的“权”是指衡量轻重而变通处理。他认为“仁”是永恒终极的价值,而“礼”却是可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因革损益的。“礼”虽然很重要,但一般的礼节与人的生命仍然是无法相比的,也就是说要区分什么样的“礼”可以付出生命,什么样的“礼”不可以白白送掉生命。孟子还强调不要作无谓的牺牲,如“知命者,不立乎严墙之下。”(《孟子·尽心上》)当然,孟子的“知命”保身也是为了“尽道”的,“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孟子·尽心上》)
孟子亦认为人可以超越死亡实现不朽,如“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孟子·离娄下》)孟子把超于“死”的“不朽”提到一个相当高的地位来看待,把其当作人们应该终身为之奋斗以求实现的目标,激励人们生前努力于事业的开拓,道德人格的培育和践履。
(三)荀子:“重死持义”
荀子作为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继承了孔子、孟子的学说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在吸收各家思想后,形成了“以死为安”的生死观。荀子视“死”为为一种休息,如《《荀子·大略》:
子贡问于孔子曰:“赐倦于学矣,愿息事君。”孔子曰:“《诗》云:‘温恭朝夕,执事有恪。’事君难,事君焉可息哉!”“然则赐愿息事亲。”孔子曰:“《诗》云“‘孝子不匮,永锡尔类。’事亲难,事亲焉可息哉!”“然则赐愿息于妻子。”孔子曰:“《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妻子难,妻子焉可息哉!”“然则赐愿息于朋友。”孔子曰:“《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朋友难,朋友焉可息哉!”“然则赐愿息耕。”孔子曰:“《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耕难,耕焉可息哉!”“然则赐无息者乎?”孔子曰:“望其圹,皋如也,巅如也,鬲如也,此则知所息矣。”子贡曰:“大哉,死乎!君子息焉,小人休焉。”
在荀子眼中,人生在世要不断地从事各种事务,上至为国尽忠下至在家务农,这都需要尽心尽力,时刻不能放松,每天四处奔波的后果就是身心俱疲,从这个意义上看,死并不可怕,反而是人们从疲惫不堪中摆脱出来进入的真正的“安息之地”。
荀子特别区分了君子与小人的不同表现,认为小人的勇敢不过是像牲畜一般,没有任何价值,只有“重死持义”才真正体现出勇的价值。这样的死也才是道德之死。如《荀子·荣辱》:“有狗流之勇者,有贾盗之勇者,有小人之勇者,有士君子之勇者。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辟死伤,不畏众强,牟牟然惟利饮食之见,是狗昆之勇也。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庆,牟牟然帷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也。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挠,是士君子之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