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准备材料如下。
填写《转授课点申请表》并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证明要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核实)交给班主任。
二、班主任批复。
(一)班主任批准同意后上报授课点成教管理负责人;
(二)班主任批准不同意,告知学生不同意原因。
三、授课点批复。
(一)授课点成教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将《转授课点申请表》扫描报给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
(二)授课点成教负责人批准不同意,告知班主任通知学生;
四、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给转出授课点成教负责人,由授课点通知学生批复结果;
五、特别提醒。
(一)学生必需是在现授课点就读满一个学期及以上因工作调动或住址发生改变导致就读不便的才可提出申请;
(二)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三)授课点在同一城市的学生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