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1-08-26 16:53:41
各系、所、中心:
为切实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形式
我院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具体培养单位组织实施。
二、 时间安排
1、预答辩申请时间:2021年8月25日-8月29日。
2、预答辩安排时间:10月11日至10月27日,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需在正式答辩前完成。预答辩秘书在预答辩前一周提交《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预答辩安排》到分委会。
三、 组织实施
1、预答辩资格确认:申请人在8月25-29日期间通过“研究生新管理系统(2020年秋季学期启用)”( http://yjsxt.smu.edu.cn/)提交答辩申请,经培养单位与学科导师核实确认后,方具有预答辩资格,相关日程安排一旦公示,不得擅自变更。
2、委员组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或5人(校内、校外不限,导师除外)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报分委会审批。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或5人(校内、校外不限,导师除外)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报分委会审批。
3、预答辩程序: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结束时由主席现场公布结果。
4、预答辩要求:每位博士的个人汇报时间不少于25分钟,委员提问时间不少于15分钟,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每位硕士的个人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委员提问时间不少于10分钟,总时长不少于25分钟。预答辩委员会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评议意见:预答辩委员应详细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简称“评议表”),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及最终评议结果在10月25日之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 结果运用
1、如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3名,3名委员结论意见均为“符合要求,同意答辩”或“基本符合要求,按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合格,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程序;如有1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要求,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不合格,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2、如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5名,4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均为“符合要求,同意答辩”或“基本符合要求,按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合格,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程序;如有2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要求,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不合格,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附件材料
科研办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