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学校组织召开《生物安全法》政策宣讲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专题培训。科研院、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领导、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会议。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传达了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通报了学校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准入、实验项目安全审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要求。培训会邀请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公共卫生学院赵卫教授作专题报告。报告围绕《生物安全法》重大意义及具体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等方面展开。
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民生福祉,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正式施行,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按照“全员、全面、全程”总体工作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等形式,在单位内广泛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宣讲活动,不断强化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