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保障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核对象
1.2025级全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凡需进入实验室指导或开展实验但未取得《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的教职工;
3.《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已满3年有效期的在校学生及教职工;
4.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11月30日
三、组织与实施(三级培训)
(一)通识类(校级):登录“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完成通识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二)专业类(二级单位):在通过通识类后,参加本单位专业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鼓励开展线下实操。
(三)专项类(实验室/课题组):人员首次进入前,实验室负责人完成本实验室风险告知、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专项培训与考核。
四、考试与准入标准
(一)考试设置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不低于90分。根据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的情况,试题数量不少于60道,题型自定,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试机会不超过10次。
(二)实验室人员准入要求
1.开展教学项目实验。完成“学校通识教育”和“二级单位专业教育”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并由教学实验相关指导老师开展“实验室专项教育”,完成教学实验项目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2.开展科研项目实验。开展科研项目实验须完成“通识+专业+专项”三级培训及考核,取得相应级别的安全考试合格证书。经实验室负责人授权并签订《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扫描版上传系统备案)后,申请人方可获得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活动的资格。
五、工作要求
1.10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课程、题库更新与培训/考试计划配置,并按“单位名称-人员类别”统一命名。考试内容参考《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准入培训与考核内容》(附件1)。
2.11月30日前,确保应训人员全部完成学习与考试。未达标者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需按补考规则重新培训与考试。
3.12月1日起,学校将对安全准入考试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学习、考试。
2.实验室安全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和附件3,各单位安全准入管理老师可加入工作咨询QQ群:42312574。
附件:1.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准入培训与考核内容
2.管理人员出题指南及功能介绍
3.考生网页端使用说明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5年10月11日
(联系人:曾利聪,联系电话:61647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