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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广东省科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 来源:科技处 |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82019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2007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科技创新普及工作将更加突出重大科技成果科学普及,更加突出中小学生与青少年科学普及,更加突出依托重大科技平台、大型科技场馆和新媒体推动科学普及,加快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我校参加竞争性评审类项目申报,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内容

  专题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专题编号:0701

  (一) 申报内容。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将科技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方法、主要突破等,向社会公众介绍、推广。重点支持获得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和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的完成单位,将其重大科技成果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图书作品、实物模型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推广。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制作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微视频,每段视频不少于5分钟,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公众发布;

  2.编印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图书作品不少于1部;

  3.制作重大科技成果展板或实物模型,参加省级科技成果系列展示活动,或在大型科技场馆中展示。

  以上项目验收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同时组织召开一场科普宣传会。

  (三) 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和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的完成单位;

  2.项目合同期为1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10万元/项。2018年、2019年计划分别立项20项。

  专题二: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0702

  (一) 申报内容。

  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养。鼓励重大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和青少年加大开放力度。注重运用创新技术和数字化手段进行展示,体现科普的现代化和互动性,针对不同的活动群体制订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知识介绍、模拟体验、实践操作等科普活动,实现寓教于乐,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和青少年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促进科普小镇建设和科普旅游发展。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制订年度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方案和科普教程,并向社会公布;

  2.开展高质量科普活动条件能力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面向不同群体的科普讲解员;制作有分类指导的科普专题宣传片、宣传手册;配备现代化、数字化、专业化的创新技术展示手段等;

  3.每月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不少于一周;

  4.面向中小学生和青少年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和青少年免费开放不少于5场(次);

  5.积极参加省组织的全国科普日和科技创新系列活动,展示科技创新成果。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牵头单位应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的法人单位;可以有合作单位或参与单位,但不得超过2家;

  2.申报单位应具备基本的对公众开放条件和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

  3.项目合同期为1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50万元/项。2018年、2019年计划分别立项5项。

  专题三:“馆校结合”创意机器人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0703

  (一) 申报内容。

  “馆校结合”科普育人工程模式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共同举办,推动科普场馆+中小学校紧密结合,联合开展科普创意专题活动。创意机器人科普活动是“馆校结合”科普育人模式的典型代表。支持整合科普场馆资源,构建全省科技教师科普培训平台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创意机器人创新实践系列活动;组织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开发创意机器人科普教学实践套件;联合当地科协、科普场馆、教育部门等机构,推动科普教学套件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组织机器人特长生开展创客集训活动。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组织省创意机器人大赛预、决赛;

  2.依托创意机器人,推广“馆校结合”科普育人工程模式;

  3.培训中小学校教师不少于200人次;

  4.组织创意机器人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活动参与师生总数不少于10000人次;

  5.开展创意机器人创客集训活动不少于1次。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我省大型科普场馆、科技类博物馆;

  2.申报单位具有举办过全省机器人大赛的丰富经验;

  3.申报单位建有专门的教师培训报名和比赛报名系统;

  4.项目合同期为1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100万元/项。2018年、2019年计划分别立项1项。

  专题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建设(专题编号:0704

  (一) 申报内容。

  整合科普资源,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研究制定大湾区科技馆发展规划,促进创新文化的培育孵化,搭建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平台,开展科技成果的展示交流,推动科普理论的学术研讨,探索青少年科学教育的方法途径。

  (二) 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1.组织大湾区内科技馆、科普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单位加入联盟,覆盖大湾区各地市,包括港澳地区;

  2.举办联盟成立大会,制定联盟章程,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联盟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大湾区科技馆合作发展规划,探索科普产业发展方向,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3.举办不少于1次科普合作发展交流会,对接科技政策,研讨科普发展理论,探索科普产业发展的方法途径;搭建区内科普活动、展览资源库;

  4.开展粤、港、澳三地科学秀汇演各不少于1次或开展粤、港、澳三地科学秀进校园巡回演出不少于3次;

  5.开展区内青少年研学活动,来自粤、港、澳三地学生各不少于100人,赴粤、港、澳活动各不少于1次。

  (三) 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联盟组织能力,有承担省级科普行业民间组织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

  3.联合申报时,应提供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

  4.项目合同期为1年。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200万元。计划立项1项。

专题五:科普传播平台运营奖补(专题编号:0706

(一) 申报内容。

支持省内媒体(包括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围绕科技创新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成果等,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以前沿科技、军民融合、全民健康、绿色环保、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养殖种植、破除迷信等为主题内容,创作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动漫作品、图文报道等作品,进行广泛传播,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二) 考核指标。

围绕专题内容开展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惠及民生,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系列科普传播活动。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平台,事实进行科普传播,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前期资金投入的相关凭证)。

(四)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20万元/项。2018年、2019年计划分别立项10项。

专题七:2017年、2018年新认定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运营奖补(专题编号:0707

(一) 申报内容。

加强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条件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作用。支持新认定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组织策划互动性、参与性强的“开放日”系列活动;鼓励开发线上线下、STEM教育、DIY教育等各类教育资源,加强与学校教育资源的结合;鼓励大联合、大协作组合优质科教资源开展“走出去”系列活动。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2017年、2018年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2.申报单位应提供基地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项目合同期为1年。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10万元/项。2018年奖补2017年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2019年奖补2018年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的项目应统一使用专题内容作为项目名称。如,申报“(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的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应为“xxx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证明附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方式

  (一) 项目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项目库。本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资金主要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申报项目,经评审择优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02417:00

二级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102617:00


科研办

2018927

(联系人:罗超华,联系电话:64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