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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 来源: | 作者:

各单位:

华夏医学科技奖是由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简称中国医促会)设立的全国医药卫生行业奖项,为省部级行业学会奖。中国医促会具有从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资质。

华夏医学科技奖下设华夏医学科学技术奖、华夏医学卫生管理奖、华夏医学科普奖和华夏医学国际合作促进奖,其中医学科学技术奖(含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等级;卫生管理奖、医学科普奖和国际合作促进奖为单项奖,不设等级。为表彰科研工作者为医学进步做出的贡献,华夏医学科技奖的奖金为一等奖每项10万元,二等奖每项5万元,三等奖每项2万元;卫生管理奖和医学科普奖每项2万元;国际合作促进奖获奖人(机构)无奖金。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2021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单位申报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通过我校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均为:南方医科大学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或国际合作促进奖候选人(候选组织)。专家(两院院士)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推荐奖项类别包括医学科学技术奖(含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医学科普奖、卫生管理奖和国际合作促进奖。国际合作促进奖主要奖励对中国医学科学技术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机构。请按照《华夏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附件1)和《华夏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进行申报。

(二)具体要求

1. 申报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2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完成的项目。凡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1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 公示:申报推荐的项目要求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推荐。公示内容、范围及格式请参考附件3。所有完成单位的公示证明作为申报推荐书附件提交

3. 2020年参加评审未授奖的项目以及2020年放弃授奖的项目,如再次申报推荐须间隔1年,因此不能参与本年度申报推荐。

4. 申报推荐的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其他同级、同类奖励中使用(不能一个项目多处报奖)

5. 每个申报推荐项目的前3完成人在同年度申报推荐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不超过1项,论文、专著和专利等不可在同年度其他奖励中交叉使用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书》(附件4-1或 4-3)或《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书(国际合作促进奖)》(附件5):请对应申报奖种,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指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

申报推荐书(含附件)需双面打印或复印,正文及其附件需按照顺序装订成一册,为便于评审和归档,装订时,采用胶装,不加封皮,不用塑料环等。《申报推荐书》要求一式4份,其中1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另3份为复印件。

2. 《项目摘要》(附件6):须按体例格式填写中英文《项目摘要》。英文项目摘要应是中文项目摘要的英译文。

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摘要要求提供中文一式60份,英文一式2份;其他奖项的项目摘要只需提供中文一式20份,英文一式2份,不得装订,双面打印或复印,另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申报)单位及日期。

3. 申报推荐医学科普奖项目须提交3套医学科普作品。

4. 完成单位对申报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华夏医学科技奖2021年度申报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8)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申报推荐书:分为正文(主件)和附件,正文部分提交PDF(原件扫描件)及word格式各一份,附件部分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上共三份文件;

2.《项目摘要》:Word格式;

3.《华夏医学科技奖2021年度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Excel格式。需要将各栏目填写完整,特别是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申报推荐书》相应栏目一致,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应填写所有完成人所有主要完成单位,不得空白或只填写一个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

所有电子版的内容应与纸质版一致。

四、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10日前,按照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校科研院,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办邮箱。科研院公示后将报奖材料上报至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如林、何青霞、李昂     联系电话:010-65220587

学校联系人:张元帅                联系电话:648495

学院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648244

科研办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