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科研工作 > 科研公告 > 正文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港澳联培”专项招生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8日 | 来源: | 作者:

南方医科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精神,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改革发展创新,积极与香港、澳门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国际化水平,在开展博士专项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我校拟继续实施2022年硕士研究生“港澳联培”专项招生计划,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计划及类型

本专项招生计划共25名,均为学术型。

申报导师要求

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且已具有稳定的港澳合作平台。

申报流程

申报导师需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港澳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2月28日前上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上交研究生院。

中医药学院请于2月25日17:00前提交给科研办梁佳琪老师,电子版请发送至563685678@qq.com。

相关说明

(一)实行年度考核与培养目标管理机制。对于纳入计划的研究生,导师需安排学生至港澳高校学习交流,出国(境)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且不得多于18个月,学生在读期间能产出较高水平的国际化教育成果。学校按照学年进行中期培养质量考核,以保证培养质量。

(二)研究生出国(境)学习培养模式由培养单位监督落实,以保证学生权益为前提,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及研究成果归属等问题由导师统筹安排,学生出国(境)学习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本项目为年度专项招生计划不占用导师原有招生计划,每位研究生导师参与本项目不得超过一项,导师硕士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3名。

(四)已获得港澳联培2021年硕士、2022年博士招生计划专项立项的导师不得重复申请此项目。

(五)本项目的申请执行等情况需符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政策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doc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科研办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