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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3日 | 来源: |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推荐2016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有关2016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望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  申报条件

 

(一)市科学技术市长奖

申报2016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人选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八条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其中“候选人应在近五年内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且是该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之一;或者获得了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是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或者获得了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和1项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且是上述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中的“近五年”是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被推荐的候选项目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按照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分类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的候选项目应是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市属事业单位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以及与上述单位合作研究、开发应用的成果;承担并完成广州市政府各类科技计划并将成果应用于本市;拥有合法知识产权,并在广州市实现产业化的科研成果。

2.候选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获得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自然科学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专著形式公开发表,并得到同行认可。候选项目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3.成果已推广应用。

  (1)研究成果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整体推广应用。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兽药、食品等),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论文、专著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公开发表。

  (2)申报项目应在2013年1月1日后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4.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时获得了成果登记受理号,评审时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6.申报奖励材料中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与知识产权权利人、论文专著的作者或其它项目评价证明材料及相应科技成果登记中的单位和完成人一致。如有未列入申报项目中的,相应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出具放弃奖励申报的证明材料。

7.本年度每人只能作为一个申报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推荐材料包括主件材料和附件材料。

  主件材料包括《2016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推荐书》和《2016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推荐人(项目)简况表》,附件材料包括证书、证明、论文、论著等,具体要求见《2016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一)填报要求

  1.主件材料由申报人登录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按照《2016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首次申报请联系学校科技处开通账号,已有账号的申报人直接使用原有账号),所填报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和创新点。

  2.附件材料需以JPG文件(大小不超过460*620像素)或WORD文件(同类附件合并为一个文件,大小不超过4MB)通过系统上传,应完整、清晰。

  (二)打印和装订要求

  1.主件材料经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

  2.《2016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推荐书》和相应的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附件需与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其中推广应用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首页无须另加封面,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

  3.《2016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简况表》另册装订。

  四、报送要求

二级单位负责对所推荐的书面材料进行初次审查,学校科技处负责对材料进行复核、盖章、汇总和报送。

提交材料前,请各申报人及二级单位务必根据附件《手册》中最后一部分《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仔细审查所提交材料。

  (一)书面材料

  1.《2016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2份。

  2.《2016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简况表》2份。

  (二)时间安排

  1.申报单位填写起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上午9:00至2016年4月30日下午5:00

  2.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5月15日下午5:00

   

五、几点要求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有关奖励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⒈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⒉ 弄虚作假,重复报奖的项目;

3. 所附论文含一稿多投的项目;。

 

附件:《2016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中医药学院教研办

2016年4月22日

 

联系人:罗超华        联系电话:61648244

1.2016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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