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2015年8月份工资已于7月30日发放,该月工资发放除常规项目外,根据广东省工资调整会议及学校办公会决议精神,增发6-7月工资增长部分差额,具体如下:
1、调增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根据国家、广东省规定和学校办公会决议精神, 8月份工资实行新工资标准,即调增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并补发6-7月份工资差额,2014.10-2015.5期间基本工资差额的补发,待广东省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一并结算。
2、调增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实行新工资标准后,住房补贴、生活补贴两项津贴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从7月份重新计算。三项补贴的计算公式不变。
3、调增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根据国办发[2015]3号文,在8月份退休费中增加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并补发2014年10月以来退休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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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1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