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年终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2-04 15:50:39】

各单位:

为保证2019年学校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财务决算时间

本年各项国库支付业务、银行付款业务(转账支票及银行电汇业务)、现金付款及内部转账业务办理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1220日,已经提交并打印的网报单请于此之前投递到财务处。自1221日起停止办理对外业务,网上报销系统、薪酬个税系统及网报单投递箱也将同时关闭,

本年首次正式执行国家新政府会计制度,学校需进行制度实施和新旧转换账务核对工作。20191221日至2020110日为财务处内部年终决算时间,需进行年终核对清账、科目结转、项目清理、设立新账、报表编制等各项工作。2020年开账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收入入账

有上缴任务的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收入上缴任务,年终结账前及时上缴,确保学校年度收支平衡。

学校代垫的人员经费及其他经费,相关业务部门应及时组织催收,避免垫付应收款挂账。

三、支出报销

属于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支出,应及时列支,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当年事业支出情况。

(一)预算支出

1)认真核实经费开支情况。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核对项目预算开支及结余情况,尚有未报销的款项,应按照项目预算及财务制度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在1220日之前报销。

2)按需办理立项手续。本年度专项经费如需立项的应尽快办理立项手续,并确保资金及时使用。

(二)国库专项支出

根据2019年《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支出执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学校领导要求,各主管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积极落实省教育厅对“冲补强”专项资金等国库经费的支出进度要求,确保资金按预算进度在年底国库闭库前执行支付、开支完毕。

(三)公务卡还款

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个人请留意公务卡的还款时间,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避免造成逾期还款。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四、票据管理

各单位在学校财务处领用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往来结算票据、南方医科大学往来票据收据、转账通知单等票据请于1220日前办理结清手续,相应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违规自收自支。已用票据存根及未使用完的票据,一并交回财务处结清后方可领取2020年票据。在财务处借出发票的,请于1220日前尽快催收入账。

五、应收及暂付款清理

财务处已将尚未核销的借款明细通知各单位,请各项目负责人核实借款情况,年终结账前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中部分款项长期挂账,请有关单位领导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督促借款人及时清理往来账款,避免影响经费使用。

六、资产入账

根据国家规定,各单位应在12月进行存货盘点和经济合同清理,并于31日前将盘点表交财务处备案。如存在合同事项已完成但无法在年底前报账的情况,合同清理情况也需交财务处备案。



财务处

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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