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员工:
根据《原军队职工住房补贴兑现工作方案》要求,现进行军队职工经济适用房房款结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办理房款结算人员到总务处领取《购买校本部住房人员核发房产证审批表》,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按以下流程办理:
1.如果《审批表》中房款结算为负数,请先前往学校的中国银行缴纳费用,并持审批表、预交房款发票原件、银行缴款凭据和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处工薪科开具发票,经审核后由财务处工薪科完成结算记账;如果审批表中房款结算为正数,请持审批表、预交房款发票原件、本人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处工薪科开具发票,经审核后由财务处工薪科完成结算记账。
2.财务处工薪科记账完成后,请持工薪科记账凭据到财务处结算中心复核窗口对结算结果进行复核。
3.财务处结算中心复核窗口盖章后,由财务处基建会计孙珩老师对结算结果进行记账。
4.财务处结算中心记账后,请持财务处基建会计记账凭据到总务处领取房产证(凭相关凭据复印件;缴款银行账号:661357761007,开户行名称:南方医科大学中行同和支行)。
二、办理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3月10日工作日(逢周二、周五下午不办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
总务处联系人:詹磊、杨雪雷,电话47120,48158;
工薪科联系人:杨阳、陈丽洁,电话47527,48134;
结算中心联系人:孙珩,电话48132
财务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