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2017年1月份工资已于1月10日发放,该月工资发放除常规项目外,新增发放以下项目:
1、增加薪级工资,根据粤人发【2007】56号文,经人事处核定标准,每人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暂不调整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待住房改革补贴文件确定后一并调整。
2、元旦过节费,在编在职在岗人员1000元/人;财政供养退休人员1000元/人;全民合同制退休人员500元/人;短期合同工200元/人。
3、寒假学习补助,在编在职在岗人员1000元/人。
4、各学院2016年下半年教学奖励津贴。
个人相关数据请登录财务网教工查询窗口-工资查询进行查阅。
财务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