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
根据审计处2016年预决算审计报告,抽查发现广州市白云区的同和南达办公用品经营部、同和和创办公用品经营部、同和广禾百货商店三家公司部分发票开票日期、金额与税务机关采集的信息不一致,存在虚开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使用假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将扰乱学校的经济秩序,存在严重的违规风险。
为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加强报销规范管理,现针对发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使用上述三家公司(同和南达、同和和创、同和广禾)发票进行报销,必须先到税局网站进行发票查验,将查验结果打印并签字确认,作为报销附件。查验网站: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主页-办税服务-涉税查询-发票查验;
二、业务经办人员和经费项目负责人对所提供票据的真实合法性负责,确保发票与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一致,并提供相关的报销附件;
三、对于报账中发现的假发票将直接予以没收并进行登记,同时报告单位和主管领导。多次发生、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交由学校纪检监督部门严肃处罚。
财务处
2016年9月12日
(联系人:徐静,王彦 联系电话:64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