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卡办理、补办
事项名称
校园卡办理、补办
办理依据
《南方医科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
服务对象
教职工
办理部门
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学生公寓2号楼1楼
联系方式
徐老师:6278945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30
办理条件
学校工作人员
所需材料
工作证、照片、《南方医科大学校园卡(教职工)申请表》
现场办理
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审核、制作、发放卡片。
网上办理
无
材料传递
路径
申请人——校园卡管理中心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情况
30元
常见问题
相关表格
《南方医科大学校园卡(教职工)申请表》
备注
校园卡办理、补办流程图
2.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
《南方医科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处
校本部行政楼110办公室
61648134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
购房、退休、离职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
根据银行规定相关附件材料
1.申请人在财务处网页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经财务处工薪科审核,党政办加盖公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银行天平架支行办理提款。
申请人——财务处——党政办公室——银行
审批通过后,当场办结
无收费
相关附件材料不齐全。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学校财务处网页下载。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3.经费审核报销业务
经费审核报销业务
《南方医科大学窗口办理指南》、《南方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调整差旅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南方医科大学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
•
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校本部行政楼107室
61648132、6164818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00;周二下午、周五下午不办理
1.国内差旅费:《南方医科大学出差审批表》及《南方医科大学差旅费报销表》
2.除差旅费外其他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
3.正式票据:税务发票、财政票据等票据
1.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汇总表或者差旅费报销表
2.附正式票据及相关附件
3.经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审批
4.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取号办理审核、复核、领款
5.如果是国库经费(C103\C104)到国库申请窗口申请支付令后到出纳窗口领款
申请人—经费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审核窗口
1.相关附件材料不齐全。
2.借款人非本人来办理。
3.借款人有往期借款未还情况。
经费审核报销业务流程图
4.经费审核报销业务(结算中心)
经费审核报销业务(结算中心)
财务处结算中心
校本部行政楼105室
61648178、61648647、61648116、61647701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00;其中周二、四办理现金业务,周一、三、五办理支票业务;周二下午、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党费收缴、工会、基金会
4.到财务处结算中心办理审核、复核、领款
申请人—经费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财务处结算中心审核窗口
经费审核报销业务流程图(结算中心)
5.借款业务办理
借款业务办理
《南方医科大学公务借款管理办法》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00,周二下午、周五下午不办理
1.《南方医科大学借款单》
2.相关附件材料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
2.附借款支撑材料。
3.经费项目负责人及领导审批。
4.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取号办理审核、复核、领款。
借款业务流程
6.借款业务办理(结算中心)
借款业务办理(结算中心)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00;其中周二、四办理现金业务,周一、三、五办理支票业务;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
2.附借款支撑材料
3.经费项目负责人及领导审批
借款业务流程(结算中心)
7.公务卡报销
公务卡报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推行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
校本部行政楼104室、报账大厅
6164818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周二、周五下午不办理
使用公务卡后需要报销
1.《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南方医科大学差旅费报销表》。
2.《南方医科大学公务卡报销明细表》
1.经办人填写汇总表或差旅费报销表、公务卡报销明细表,附上报销单据以及公务卡消费明细。
2.按经费审批权限经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完成审批。
3.窗口审核制单、复核,如果属于国库经费需要到银行1窗口办理国库申请,银行3窗口办理支付。
申请人——本单位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会计核算科
2.缺少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南方医科大学公务卡报销明细表》等自财务处报账大厅自取
公务卡报销流程
8.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
师生
财务处综合计划科
61648133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周二下午、周五下午不办理
收款方信息齐全且金额在5万元以内事业经费、科研经费,电子支付办理
1.经会计审核通过的报账凭证;
2.收款方为学校教职工的需在报账凭证上写明报账人所在单位及全名(建议楷体填写);
3.收款方为单位的需写明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和开户行名称。
1.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汇总表或者差旅费报销表;
2.附正式票据及相关附件;
3.经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审批;
4.财务处会计窗口取号办理审核、复核;
5.财务处银行出纳窗口复核收款单据,信息无误后经办人方可离开。
申请人——经费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财务处会计审核窗口——财务处出纳窗口
审批通过后,所有电子支付款项于每天18:00前统一划转。
无收费。
收款方信息不全或有误。
电子支付流程
支票的开具和电汇
《南方医科大学票据管理办法》
校本部行政楼107室出纳窗口
如收款方信息齐全且金额在5万元以内,电子支付办理;如收款方信息不齐全或金额在5万元以上:广州市内可开具支票、市外(含省外)则使用电汇。
经会计审核通过的报账凭证
4.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取号办理审核、复核;
5.财务处银行出纳窗口开具支票办理电汇。
经办人需在“支票使用登记簿”写清手机号码、凭证号
支票的开具流程
电汇流程
10.预算项目立项申请
预算项目立项申请
学校年度预算方案
校本部行政楼106室
蒋老师:61648117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
1.在本单位预算额度内立项的需提供立项项目的依据、绩效目标及项目开支明细;
2.通过其它经费安排的需提供相关会议、领导批准的OA流程。
详见流程图
申请人——本单位领导——财务处——分管业务校领导——校领导(5万元以上)——校办公会(10万元以上)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即可在OA查询新立项经费的项目号、开支使用
1.项目相关依据、绩效目标、开支明细填列不全;
2.单位经费额度余额不足;
3.常规性项目上年度经费安排情况未填列。
预算项目立项申请流程图
11.财政专项资金的立项划拨
财政专项资金的立项划拨
经费主管部门
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综合计划科
校本部行政楼104、106室
陈老师:61648616;贺老师:61648117
经费主管部门已经对财政资金做出计划安排,报学校审批通过后需立项划拨的情形
1.《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
2.预算分配方案
3.有关财政经费上级单位预算文件或学校预算决议记录
1.经办人填写汇总表
2.附上预算分配方案以及上级单位或学校有关文件
3.按经费审批权限在汇总表上审批
4.到综合计划科进行立项,确定项目代码
5.到会计核算科划拨经费记账
申请人——本单位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综合计划科——会计核算科
《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财务处报账大厅自取。
财政专项资金立项划拨流程
12.工薪福利发放
工薪福利发放
648134
与人事处签定用工合同人员。
相关附件材料
工薪福利发放流程图
13.劳务报酬报销
劳务报酬报销
杨老师:61648134
在校内无工资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纸质版)、银行卡号(复印件)、劳务费发放申领表、项目支出预算
1. 经办人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劳务分发放申领表,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经费报销单据汇总表》,附身份证、银行卡等复印件
2. 按照经费审批权限完成审批,到工薪科计算所得税,会计科开票
3. 按照经费报销流程完成审核报销领款
《劳务费发放用申请表》
劳务报酬报销流程图
发放单位、个人填写报账清单表
财务处工薪科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
开票人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到财务处1号窗开票
发放单位、个人报账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月底,工薪科办理申报
14.科研经费开支查询
科研经费开支查询
校本部行政楼 107
张老师,61647170
项目验收、中期考核等业务需要,出具加盖财务处公章的经费收支明细表。
代办需持委托书。
项目负责人或代办人(持委托书)到会计核算科办理。
1.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portal.smu.edu.cn/cwc/
2."经费查询"模块,查询项目开支明细。
申请人——财务处
现场办结
代办未持委托书。
科研经费开支查询流程图
15.科研经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
科研经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
《南方医科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南方医科大学财务管理办法》
张老师 61647170
项目验收、中期考核等业务需要。
各类项目经费验收报表、经费开支明细表。
持项目经费验收报表、经费开支明细表到会计核算科办理。
因书面材料需加盖财务印鉴,相关流程需现场办理。
未如实填报经费相关报表。
科研经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财务工作流程图
16.科研、创收及代管经费等收入业务
科研经费、各单位创收及代管经费等收入业务
《南方医科大学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南方医科大学票据管理办法》
教职工、学生
财务处收费中心
校本部行政楼111
吴会计:61647749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周二下午、周五下午除外)8:00-12:00 、14:30-17:40
师生办理学校科研经费、各单位创收及代管经费等收入业务的情形
1.现金、支票
2.相关证明(文件、通知、呈批件、合同书等)
3.入账经费项目代码及名称
1.在“银行到款认领查询”中查到该笔经费已入学校基本账户,或现金、支票交款。
2.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通知、呈批件、合同书等)到财务处开具票据。
3.经办人员提供经费项目代码及名称做入账处理。
登陆财务处主页在“银行到款认领查询”中可查询该笔经费是否已到学校基本账户
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结。
相关材料不齐全
《银行到款认领查询》,财务处主页下载。
资金是否到款
1财务系统网上查询
2出纳银行窗口查询
到款
经费收入业务流程图
17.领还票据业务
领还票据业务
61648116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 (注:周二、周五只上午)
南方医科大学票据验旧、领用申请表
领还票据业务流程图
18.涉税事项业务办理
涉税事项业务办理
《南方医科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简易报账指南
开税务发票:会计核算科(1)号窗
收款业务处理:收费中心
纳税申报表:结算中心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注:周二、周五只上午办理)
涉税事项业务流程图
19.涉及经费事项OA批件原件的开具
涉及经费事项OA批件原件的开具
聂老师:61648645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
涉及学校财务经费的OA呈批件、预算立项表
经办人在OA系统自行打印所需盖章的批件
1.经办人登录OA系统打印出流程完整的批件。
2.呈批件流程处理中须有财务处人员才可盖章,若无财务处人员且批件内容涉及财务经费,需由党政办相关人员将流程转至财务处。
3.所有批件只打印、盖章一次,请妥善保管盖章原件,如涉及多次报销请自行复印原件。
涉及经费事项OA批件原件的开具流程
经办人打印流程完整的OA批件
财务人员审核
通过
加盖呈批件归档章
20.仪器设备采购申报
仪器设备采购申报
教职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仪器采购科。
张老师:6164864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
详见流程图。
申请人—本单位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设备处采购科。
根据审批时间。
相关材料不全。
设备处网页下载。
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21.仪器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申请
南方医科大学仪器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申请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
曹老师:61647953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
设备到货开箱验收流程图 22.仪器设备报废申请
仪器设备报废申请
见详见流程图。
报废申请表,设备处网页下载。
学院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设备管理员填写报废申请表
学院(所、中心)组织3人以上进行技术签定,单价10万元(含)以上由3名副高以上专家组成。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技术签定,20万元(含)以上和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报废,须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3名副高以上专家进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汇总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处
仪器设备报废流程图
23.固定资产报增
固定资产报增
南方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总务处房管科、图书馆、网络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
行政楼102房(国有资产管理处)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易老师789204;总务处:宋老师648127;图书馆卢老师648543;网络中心李老师647169;国有资产管理处:金老师648664
采购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够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价虽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起点,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1.固定资产相关价值证明,如发票等;
2.固定资产申购材料;
3.固定资产采购合同;
4.固定资产验收相关材料;
5.固定资产报增单;
6.其他相关材料。
1.申请人完成部门相关材料(即财务报销单据汇总表及相关附件)审核,领导签字;
2.由申请人携材料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报增登记;
3.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审核,领导会签;
4.国有资产管理处复核;
申请人——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会签——国有资产管理处复核
审核通过后,当场受理。
24.固定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无偿调出、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的通知(校资字[2016]13号)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禤老师789204;总务处:宋老师648127;图书馆卢老师648543;网络中心李老师647169;国有资产管理处:金老师、杨老师648664
详见《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的通知(校资字[2016]13号)》
1.填报“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适用于盘盈资产。
2.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
3.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及领导会签。
4.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5.上报学校审批
1.登录学校“资产管理平台”,根据资产类别进入子模块:“变动申请”。根据所需处置资产的类别填报申请,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
申请人——本单位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及领导——国有资产管理处
25.政府集中采购流程
政府集中采购流程
南方医科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各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
行政楼126房(国有资产管理处)
张老师、凌老师648665
详见《南方医科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1.用户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和提供用户需求。
2.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用户需求的初审把关、论证、立项。
3.招标主管部门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办理委托申报事宜。
4.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经采购招标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用户等部门审核、确认。
4.招标采购主管部门转发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招标信息
5.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组建评标(谈判)专家小组、开评标
6.招标采购主管部门组织归口管理部门、用户部门确认采购评审信息
7.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中标公告
8.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用户签订合同、验收等
9.招标采购主管部门统一整理资料并归档
用户单位——本单位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及领导——国有资产管理处
具体详见流程
http://portal.smu.edu.cn/gyzc/bszn/2016-04-08/68218.html http://portal.smu.edu.cn/gyzc/bszn/2016-04-08/68217.html
26.校内集中采购流程
校内集中采购流程
校本部各单位
1.用户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和提供用户需求
2.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校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初稿
3.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用户确认后由招标采购主管部门等审核招标文件
4.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采购招标信息
5.招标主管部门组织归口管理部门、用户部门组建评标(谈判)专家小组
6.招标采购主管部门组织开标评标(谈判)
详见流程http://portal.smu.edu.cn/gyzc/bszn/2016-04-08/68219.html
http://portal.smu.edu.cn/gyzc/bszn/2016-04-08/68217.html
27.办公用品集中采购流程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流程
《关于校本部实施常用办公用品集中采购领用的通知》
总务处采购中心
130栋三楼(服务社三楼)
789047
每周三、四 上午8:00—11:00 ,下午14:30—15:00。
在学校财务具有经费划拨的校本部各单位
南方医科大学办公用品审批领用表(在财务有签字权的领导签名和盖公章)附购物清单
携带审批领用表和购物清单到仓库直接领取
登录校园网办公用品采购平台:1.注册帐。2.用帐号登入。3.选购商品。 4.确定购物。 5.打印购物清单和领用表。6.单位领导审批盖章。
1.持审批领用表和购物清单到仓库领取用品。
2.仓库五天汇总对帐一次,供应商开发票。
3.单位领导签字报帐。
一周。
1.审批领用表填写不规范。2.下单后弃单。
南方医科大学办公用品审批领用表,校园网办公用品采购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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