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统筹学校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负责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建设工作;
4.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教师服务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6.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