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学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第二场专题辅导报告会在枫林堂枫叶厅举行,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刘丽受邀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昌家杰主持。副校长熊梦辉,纪委委员、机关党员干部、教辅机构主要领导,各学院科级及以上干部、专职辅导员,各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职能部门领导、科室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护士长等900余人,分别在校本部主会场和附属医院、顺德校区等9个分会场聆听了报告。
刘丽从贯彻新思想、落实新任务、巩固新成果三方面解析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缘由,认为此次修订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推进纪法贯通、纪法协同,强调巩固发展、标本兼治,具有突出政治性、彰显时代性、增强针对性的鲜明特点。逐条分析了《条例》修订的八大亮点和重点内容,归纳总结了《条例》的内在逻辑结构,结合案例,对搞山头主义、做“两面人”、干扰巡视、拉票贿选、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违规揽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不重视家风建设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
昌家杰指出,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严明了纪律的“红线”,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戒尺准绳”;进一步释放出我们党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强烈信号。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抓好单位和自身的学习,深学精学,学懂悟透,把《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方面,切实把《条例》的具体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