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医学(卓越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

专业门类:法医学类(1002)

专业代码:100901K(2024版)

基本学制:5+X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二、专业沿革

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科始建于2005年,2008年成立法医学系,2016年成立法医学院。我校从2014年9月起开始培养法医学专业本科生。法医学专业为广东省特色专业,2020年获批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法医学”学科获广州市重点学科。2024年获全国首批法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具有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完整的法医学教育培养体系。建有广州市法医多组学精准鉴识重点实验室,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

法医学科拥有一支业务素质高、凝聚力强、敬业爱岗的教师队伍,骨干教师学科分布均衡、年龄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24人,拥有“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卫生健康突出中青年专家、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教学改革示范性团队”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示范性课程”1门,“法医学”“法医病理学”分别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医物证学”与广东省公安厅共同组建省级实践教学平台。

学科创建至今,共培养本科生200余名,历年研究生深造率约40%,就业率100%;培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50余名,为国内各级公检法机关及各大高校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其中1人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全国,瞄准国家战略及法治建设需求,聚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与健康个性和谐统一,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精神以及深厚人文素养、强烈社会责任感和高尚职业道德的卓越法医学人才。

1.具有坚实医学理论知识和系统法医学专业知识;具备终身学习能力,能够把握本学科前沿动态;具备法医学实践技能,熟悉法医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框架内容及要求;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及能力,在面对复杂多变的信息环境时,能够识别、获取、评价、管理和应用专业相关信息。

2.具备良好逻辑思维判断及分析能力,毕业后能独立从事法医学检案实践,在上级法医师的指导下完成复杂法医学检案工作;具备教学能力,在高年资教师的带领下能参与实验课教学及理论课辅助教学;具备科研探索能力,在教师指导下能独立开展科学研究。

四、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从事法医学实践、教学及科研工作,具备医学和法医学基础及前沿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通识素质教育与法医学专业训练,达到以下思想、知识、技能和身心素质要求,为毕业后教育和专业实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诚信、公正、守法的品德和良好的社会伦理观念,志愿为法医事业的发展而奋斗。

2.坚持实事求是和科学客观的原则,始终将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视为职业责任。

3.高度重视法医鉴定相关沟通事宜,在法医实践过程中做好介绍与解释工作,使其充分理解并配合鉴定的实施。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开展工作的意识。

5.遵纪守法,依法开展法医鉴定工作,具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充当依法治国先锋。

6.树立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探索创新精神和勇于质疑、勇于批判的精神。

(二)身心素质要求

1.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优良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品质,行为端庄、举止文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2.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有强健的体质。

3.人格健全,意志坚定,有正确的自我意识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4.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心理承受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知识要求

1.具有较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并有机结合至法医学的学习和实践。

2.能够利用法医学研究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法医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能够跟踪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树立终身学习、自主学习的观念,能根据专业发展趋势进行学科交叉、初步提出科学问题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3.能够利用法医病理学的基础与高阶知识,包括各种死亡原因分析、死亡和损伤时间分析、致伤物的推断等理论和法医学鉴定原则,具备疑难复杂死亡原因分析能力,熟悉伤病关系、毒病关系的分析原则等,掌握法医病理尸体检验的操作规范,具备特殊尸体检验操作能力、组织病理学检验能力。掌握常用辅助检查结果分析判断等能力。熟悉法医病理学前沿进展。通过医疗损害鉴定及案例分析的学习,掌握应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法医学鉴定的知识,培养综合应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知识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能力,为医疗纠纷的规范化处理夯实知识基础。熟练掌握法医现场勘查的实际操作技能,根据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对现场进行重建,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的证据和专业意见。

4.能够利用法医物证学的基础知识与高阶知识,包括生物性检材检验的程序和方法,降解、微量、混合等疑难生物检材的分析技术、复杂亲缘关系分析中的法医遗传学统计;熟悉法医物证学前沿进展,具备学习法医物证领域前沿热点问题的能力;熟悉法医物证领域的基本研究手段和技术方法;掌握遗传统计学基本原理并能够运用于生物物证的证据解释。

5.能够利用法医临床学的基础与高阶知识,包括各种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成伤机制与致伤方式分析等理论和法医学鉴定原则,具备疑难复杂案件鉴定分析能力,熟悉法医临床常用的鉴定标准和规范、伤病关系的分析原则等,掌握法医临床检验的操作规范,具备影像学阅片、功能检查与评估的技能。

6.能够利用法医毒物学基本原理、方法、技术和结果判定原则,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探索本领域科学前沿和发展规律。掌握法医毒物分析及毒理学的各类技术特点,并综合运用围绕法医毒物学核心知识的交叉学科知识(法医现场学、法医病理学、临床医学、化学、医疗纠纷鉴定等)进行法医毒物学实践。

7.能够利用法医精神病学的基本知识,以及利用精神鉴定中各种法律能力的概念及其评定标准。了解各种精神疾病的患者在刑事犯罪、民事法律关系和诉讼中的地位、能力问题,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以判明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方法。

8.熟悉法医学的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能够利用法医学研究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法医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具备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开展法医学科学研究的能力。

9.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我国的各项法律以及法医工作的政策和规程。

(四)技能要求

1.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法医学知识进行法医学检案分析。

2.具有尸体解剖、病理检材提取、组织病理学诊断、硅藻检验和初步死因分析等技能,具有法医现场勘查的基本技能,具有利用多组学技术或其他方法创新解决疑难复杂死因鉴定技能。

3.具有活体检查、影像学阅片、功能检查与评估、损伤程度和伤残等级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伤病关系分析、成伤机制与致伤物分析的基本技能。

4.能够利用法医物证领域的基本研究手段和技术,具有生物性检材特别是微量DNA、混合DNA等疑难生物检材的提取、检验及多组学分析技能,具有复杂亲缘关系分析技能和自主学习法医物证领域前沿热点问题的能力。

5.能够利用常见毒物理化性质及中毒特点,并采用各种技术方法、仪器设备进行检测鉴定的技能。掌握法医毒物鉴定程序及评估鉴定结果的技能。

6.具有常规司法精神病鉴定所需的精神状况检查、心理测验与量表评估、审阅相关临床检查结果、法律标准对照等技能。

7.具有一定的专业相关的科研实验室操作技能。

8.能够运用一门外语进行日常交流能力,以及顺利阅读专业外文文献、书刊。

9.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独立获取知识,进行自主学习、终身学习。

五、学时学分

(一)本科生阶段

毕业最低学分为290.5,课内总学时4426,其中:

课程学时学分安排

课程类型

课程类别

学分

学时

学分

占总学分(%)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实验学时

占总学时(%)

通识教育类

公共基础课

47

16.1

992

665

327

22.4

公共选修课

18

6.2

270



6.1

专业教育类

专业基础课

132

45.4

2458

1801

657

55.5

专业课

32.5

11.2

674

428

246

17.3

实践教学类

入学教育



1周




社会实践



4周




创新创业实践

4

1.4





早期临床实践

1

0.3

32

8

24

0.7

专业实习

48

16.5

48周




专业科研实践

8

2.8

8周




毕业教育



1周





合计

290.5


4426

2902

1254


(二)研究生阶段

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完成相应学时、学分和培养过程。

六、时间安排


第一学年

33

4

1

2



12

52

第二学年

36

4





12

52

第三学年

36

4





12

52

第四学年

40

4



8



52

第五学年


1



40

1


42

合计

145

17

1

2

48

1

36

250

七、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

八、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共25门。

基础医学课程: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组织学和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

临床医学课程:临床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精神病学、医学影像学。

法医学课程:法医病理学与前沿、法医物证学与前沿、高级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与前沿、高级法医精神病学。

九、教学进程

详见附表1。

十、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课内外实验或实践。主要实践教学环节集中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入学教育。1周,新生入学后开展,不计学分。

(二)军事技能训练。2周,新生入学后开展,计2学分。

(三)社会实践。4周,学生利用寒暑假自主安排社会实践内容,不计学分。

(四)创新创业实践。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4学分。

(五)专业科研及司法鉴定实践。8周,在国际/国内专业相关机构进行科研及专业强化训练。依托联合培养基地、省级以上教学平台等(广东省联合研究生示范基地、法医现场生物物证鉴识联合实验室、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东省法医病理学实践教学示范中心、与本学科相关的科研机构、科技公司、知名高校),安排至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学、法医精神病学等各二级学科方向开展课外专业科研实践训练。计8学分。

(六)毕业教育。1周,学生完成实习返校后开展,不计学分。

(七)毕业实习。安排临床实习24周,主要设置内、外、妇、儿四个模块,采用两阶段轮换制度,具体各临床科室时间安排如下。安排专业实习24周,设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与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现场五个模块,具体轮转方案由法医实习基地机动安排。计48学分。

法医专业实践教学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

序号

临床实习阶段(24w)

专业实习阶段(24w)

专业科研实践(8w)

科室

周数

科室

周数

内容

周数

1

内科

6

法医病理

5

科研实践

8

2

外科

6

法医临床与法医精神病

5



3

妇产科

4

法医物证

5



4

儿科

2

法医毒物

5



5

眼科

2

法医现场

4



6

影像科

2





7

神经内科

2





合计


24


24


8

十一、成绩评定

法医学专业学生成绩评定包括课程考核、实习考核、综合考核3部分。其中:

(一)课程考核。参照《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和总结工作规范(2023修订版)》执行。

(二)实习考核。包括实习中期考核,实习手册及鉴定意见书评阅等。

(三)综合考核。考核安排在专业实习结束之后,包括考核案例分析报告、毕业论文及答辩等。

十二、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培养方案要求各部分及总体最低学分,完成所有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考试者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十三、就业方向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医院及保险公司等单位,全国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主要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十四、实施要求

(一)入学教育

入学教育时间为1周,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后开展。入学教育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思想、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国情校情、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体育教育

学生前两学年需修完公共体育课必修课,毕业时至少修读体育公共选修课2学分。学生体质测试由通识教育部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由劳动理论与劳动实践两部分组成,学生需修读32学时1学分劳动教育必修课。劳动教育课程实施及学分认定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执行。

(四)美育教育

学校通过公共选修课形式开设有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公共艺术课程,学生毕业时须至少修读2个学分。

(五)思政教育

除按要求修读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外,还需修读《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共党史人物》等思政类公共选修课,学生毕业时须至少修读2学分。

(六)公共选修课程

学生毕业时须至少修读18学分公共选修课程,其中人文社科类不少于4学分,思政类、美育类、体育类每类不少于2学分。

(七)国防军事教育

通过军事理论教育、军事技能训练等学习,让学生了解掌握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学生需修读国防军事及国家安全教育必修课3门,包括军事理论教育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国家安全教育1学分。

(八)创新创业教育

学生毕业时须至少获取创新创业实践4学分以上。具体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认定。

(九)职业发展教育

学生需修读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必修课程2门,其中《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学分、《就业指导概论》1学分。

(十)实习中期考核

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学院组织成立考察工作组,每年3-4月组织开展本专业实习中期考核,重点考察学生专业思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应用情况。

(十一)早期临床实践

学生需修读《早期临床实践》必修课程,共计32学时1学分。

(十二)专业教学改革

1.在教学组织和实施过程中,以培养方案为依据,充分体现OBE(Outcome Based Education)教学理念,主动适应法医学教育改革要求,贯彻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教学设计,强化基础理论知识、基本实操技能和科研能力的训练,同时加强医学人文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心理素质与人际交流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注重课程结构的整体优化,强化以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为基础的法医学教育和技能训练;持续抓好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交互性,引导学生进行课外自主学习和社会实践服务,强化组织制度,社团活动和校园文化等隐性课程体系。

3.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小班制专业理论和实践教学,探究式教学、AI教学、PBL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方式的教学,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自主学习能力。

4.健全和完善导师制,保证全培养过程每名学生均配有专业指导老师,全程指导完成学生培养。

5.加强外语教学,鼓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开展英语教学,鼓励使用优秀外文教材,为学生境外校际交流、联合培养、短期培训、参加学术会议等创造条件,开拓学生国际化视野。

6.深化形成性评价改革,通过学习记录评价、PBL评价、随堂考核、实践考核、网上自测等形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评价并提供指导和反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测评,完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7.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提升解决问题和对专业难题的探究能力。支持学生参与科研实践和学术活动,鼓励学生通过假期社会实践开展科研及司法鉴定训练。

8.适当压缩理论讲授学时,合理安排实践(实验)教学比例,增加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内容;强化法医学教学基地建设,安排学生到高校、法医部门或鉴定机构、科研机构、科技公司等进行实习和科研训练。

9.根据本方案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学分与学分绩点相结合、课程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相结合的考评方式,按以下路径实施动态分流及择优推免研究生。

(1)一票否决分流标准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必须于当年实时分流:

①考试作弊;

②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

③任何一学年内取得的必修课总学分达不到该学年内所修必修课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含),或出现3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④在第5学年结束时,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水平要求(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托福考试成绩85分或雅思考试成绩6.0)。

⑤期间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培养计划。

(2)分流办法

达到一票否决标准的学生直接分流,并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转入法医学专业、留级、休学、退学等手续,同时不再具备“5+X”推免研究生培养资格。

(3)推免研究生

达到本科毕业标准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根据在读期间获各级各类奖励(如奖学金、学科竞赛、荣誉、德育等方面)、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进行量化,并综合考核终评排序,按学业成绩与各类奖励量化综合测评分数,推免研究生培养,以及择优推免直博生。


法医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

专业门类:法医学类(1002)

专业代码:100901K(2024版)

基本学制:5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二、专业沿革

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科始建于2005年,2008年成立法医学系,2016年成立法医学院。我校从2014年9月起开始培养法医学专业本科生。法医学专业为广东省特色专业,2020年获批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法医学”学科获广州市重点学科。2024年获全国首批法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具有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完整的法医学教育培养体系。建有广州市法医多组学精准鉴识重点实验室,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奖项。

法医学科拥有一支业务素质高、凝聚力强、敬业爱岗的教师队伍,骨干教师学科分布均衡、年龄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24人,拥有“万人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卫生健康突出中青年专家、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教学改革示范性团队”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示范性课程”1门,“法医学”“法医病理学”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医物证学”与广东省公安厅共同组建省级实践教学平台。

学科创建至今,共培养本科生200余名,历年研究生深造率约40%,就业率100%;培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50余名,为国内各级公检法机关及各大高校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其中1人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全国,支撑国家战略及法制建设需求,瞄准高质量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与健康个性和谐统一,具有深厚人文素养、强烈社会责任感和高尚职业道德以及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能够独立从事法医学实践、具备终身学习能力的应用型法医学人才。

1.具有坚实医学理论知识和系统法医学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法医学实践技能,熟悉法医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框架内容及要求。

2.具备良好逻辑思维判断及分析问题的能力。毕业后能独立从事一般法医学检案实践,在上级法医师的指导下完成复杂法医学检案工作;具备一定的科研探索能力,在教师指导下能继续进行科学研究。

四、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从事法医学实践工作的医学和法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通过通识素质教育与医学基本训练,达到以下思想、知识、技能和身心素质要求,为毕业后教育和专业实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诚信、公正、守法的品德和良好的社会伦理观念及集体主义精神,志愿为法医事业的发展而奋斗。

2.坚持实事求是和科学客观的原则,始终将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视为职业责任。

3.高度重视法医鉴定相关沟通事宜,在法医实践过程中做好介绍与解释工作,使其配合鉴定的实施并充分理解鉴定意见。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开展工作的意识。

5.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开展法医鉴定工作,有强烈的证据意识。

6.树立终身学习、自主学习的观念,接受继续教育,保持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不断追求卓越。

7.树立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探索创新精神和勇于质疑、勇于批判的精神。

(二)身心素质要求

1.具有较好的文化修养、优良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品质,行为端庄、举止文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2.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有强健的体质。

3.人格健全,意志坚定,有正确的自我意识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4.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心理承受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知识要求

1.具有较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并有机结合至法医学的学习和实践。

2.能够利用法医病理学的基础知识,掌握死亡原因分析、死亡和损伤时间分析、致伤物的推断、损伤及疾病相关死亡机制及原因等理论和鉴定原则,理解伤病关系、毒病关系的分析原则等,掌握法医病理尸体检验、检材提取等操作规范。熟悉辅助检查结果分析原则及人体组织病理学形态特征。

3.能够利用法医物证学的基础知识与技术方法,掌握亲缘鉴定和个人识别的原理和鉴定方法,掌握生物性检材检验的程序和基本方法,熟悉生物物证种属、组织溯源、年龄等鉴定原理和方法。

4.能够利用法医临床学的基本理论和鉴定方法,包括各种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成伤机制与致伤方式分析等理论和法医学鉴定原则,掌握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基本程序,具备有一定难度案件的鉴定分析能力,具有独立解决法医临床学鉴定中的一般性问题的能力。

5.掌握常见毒物种类、特点及其毒物分析的原理、技术方法和结果意义。

6.能够利用刑事科学技术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从事法医现场学勘验的初步能力。

7.掌握法医精神病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精神鉴定中各种法律能力的概念及其评定标准。

8.了解法医学的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掌握法医学研究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法医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具有从事法医学科学研究的初步探索能力。

9.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法医工作相关的有关规定。

(四)技能要求

1.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法医学案例分析的能力。

2.具有尸体解剖、病理检材提取、硅藻检验和初步组织病理学分析等技能,具有初步开展法医现场勘查技能。

3.具有活体检查、损伤程度和伤残等级鉴定、影像学阅片、功能检查与评估的基本技能。

4.能够利用生物性检材的提取和检验、亲缘鉴定和个人识别鉴定的基本技能,具有生物物证种属、组织溯源、性别、年龄等鉴定技能。

5.掌握常见毒物理化性质及中毒特点,并采用各种技术方法、仪器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并评估鉴定结果的技能。

6.具有常规法医精神病鉴定所需的精神状况检查、心理测验与量表评估、审阅相关临床检查结果、法律标准对照等技能。

7.能够利用一门外语,具有日常交流能力,能够顺利阅读专业外文文献、书籍。

8.具有较强的终身主动学习能力,能够通过现代技术获取各类信息、知识等。

五、学时学分

毕业最低学分为276.5,课内总学时4344,其中:

课程学时学分安排

课程类型

课程类别

学分

学时

学分

占总学分(%)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实验学时

占总学时(%)

通识教育类

公共基础课

47

17

992

665

327

22.8

公共选修课

18

6.5

270



6.2

专业教育类

专业基础课

130

47

2442

1753

689

56.2

专业课

28.5

10.3

608

362

246

14

实践教学类

入学教育



1周




社会实践



4周




创新创业实践

4

1.4





早期临床实践

1

0.4

32

8

24

0.7

专业实习

48

17.4

48周




毕业教育



1周





合计

276.5


4344

2788

1286


六、时间安排


第一学年

33

4

1

2



12

52

第二学年

36

4





12

52

第三学年

36

4





12

52

第四学年

40

4



8



52

第五学年


1



40

1


42

合计

145

17

1

2

48

1

36

250

七、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

八、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共24门。

基础医学课程:系统解剖学、局部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药理学。

临床医学课程:临床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精神病学、医学影像学。

法医学课程: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精神病学。

九、教学进程

详见附表1。

十、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课内外实验或实践,主要实践教学环节集中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入学教育。1周,新生入学后开展,不计学分。

(二)军事技能训练。2周,新生入学后开展,计2学分。

(三)社会实践。4周,学生利用寒暑假自主安排社会实践内容,不计学分。

(四)创新创业实践。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4学分。

(五)毕业教育。1周,学生完成实习返校后开展,不计学分。

(六)毕业实习。安排临床实习24周,主要设置内、外、妇、儿四个模块,采用两阶段轮换制度,具体各临床科室时间安排如下。安排专业实习24周,设置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与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现场五个模块,具体轮转方案由法医实习基地机动安排。共计48学分。

法医专业实践教学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

序号

临床实习阶段(24w)

专业实习阶段(24w)

科室

周数

科室

周数

1

内科

6

法医病理

5

2

外科

6

法医临床与法医精神病

5

3

妇产科

4

法医物证

5

4

儿科

2

法医毒物

5

5

眼科

2

法医现场

4

6

影像科

2



7

神经内科

2



合计


24


24

十一、成绩评定

法医学专业学生成绩评定包括课程考核、实习考核、综合考核3部分。其中:

(一)课程考核。参照《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和总结工作规范(2023修订版)》执行。

(二)实习考核。包括实习中期考核,实习手册及鉴定意见书评阅等。

(三)综合考核。考核安排在专业实习结束之后,包括案例分析报告及答辩等。

十二、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培养方案要求各部分及总体最低学分,完成所有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考试者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十三、就业方向

全国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鉴定机构、医院及保险公司等单位,主要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教学、科研等工作。

十四、实施要求

(一)入学教育

入学教育时间为1周,每年9月份新生入学后开展。入学教育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思想、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国情校情、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体育教育

学生前两学年需修完公共体育课必修课,毕业时至少修读体育公共选修课2学分。学生体质测试由通识教育部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由劳动理论与劳动实践两部分组成,学生需修读32学时1学分劳动教育必修课。劳动教育课程实施及学分认定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执行。

(四)美育教育

学校通过公共选修课形式开设有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公共艺术课程,学生毕业时须至少修读2个学分。

(五)思政教育

除按要求修读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外,还需修读《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共党史人物》等思政类公共选修课,学生毕业时须至少修读2学分。

(六)公共选修课程

学生毕业时须至少修读18学分公共选修课程,其中人文社科类不少于4学分,思政类、美育类、体育类每类不少于2学分。

(七)国防军事教育

通过军事理论教育、军事技能训练等学习,让学生了解掌握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学生需修读国防军事及国家安全教育必修课3门,包括军事理论教育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国家安全教育1学分。

(八)创新创业教育

学生毕业时须至少获取创新创业实践4学分以上。具体参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认定。

(九)职业发展教育

学生需修读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必修课程2门,其中《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学分、《就业指导概论》1学分。

(十)实习中期考核

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学院组织成立考察工作组,每年3-4月组织开展本专业实习中期考核,重点考察学生专业思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应用情况。

(十一)早期临床实践

学生需修读《早期临床实践》必修课程,共计32学时1学分。

(十二)专业教学改革

1.在教学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要以培养方案为依据,主动适应法医学教育改革要求,贯彻以岗位胜任力以导向的教学设计,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加强法医学人文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心理素质与人际交流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要注重课程结构的整体优化,强化以临床医学为基础的法医学教育和技能训练;继续抓好课堂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交互性,引导学生进行课外自主学习和社会实践服务,强化组织制度,社团活动和校园文化等隐性课程体系。

3.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探究式教学、PBL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方式的教学,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自主学习能力。

4.加强外语教学,鼓励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开展专业外语教学,鼓励使用优秀外文教材,推广双语、全英教学,在课程设计、教学组织、教学资源、教学评价等方面逐步对接国际医学教育标准。

5.要深化形成性评价改革,通过学习记录评价、PBL评价、随堂考核、实践考核、网上自测等形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评价并提供指导和反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测评,完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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