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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8日 00:00 | 来源: | 作者: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一、指导学生确定选题;帮助学生了解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工作内容;
二、审定学生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方案设计和修订;
三、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毕业前两个月每月进行1次工作进程督查;
四、批改译文及综述报告;
五、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
六、撰写指导教师评语;
七、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八、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填写答辩记录。
上一条:实习组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