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团广东省委、省文明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扩大山区计划实施规模,在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的指导下,共同实施“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下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作为西部计划在广东实施的地方项目,服务地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地市(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每届志愿者脱产开展2至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符合相关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在考研、报考公务员、计算工龄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保障政策。
// 招募程序 //
(一)网上报名
注意:报名“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请同步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网()中填报相关信息。
// 注意事项 //
凡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录取资格的,均取消录取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
统一咨询电话:12355(服务时间:8:30—17:30;广东省内用户免区号拨打12355,根据语音提示,按“4”号键进入“志愿服务和智慧团建”咨询;广东省外用户请直接拨打020-12355,按“4”号键进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