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字〔2017〕25号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防范论文
发表过程中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2017年4月20日, Springer出版集团撤销了旗下期刊《肿瘤生物学》的106篇中国肿瘤生物学领域论文,该撤稿事件严重损害了我国科技界的声誉。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按照从严管理、从严处理、源头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严明我校学术纪律,营造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防范学术不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力度。各二级单位、各学科应高度重视科技论文发表过程的服务与监管,各级单位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本单位学术不端防控体系,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坚决做到不姑息、不包庇、“零容忍”,确保相关惩处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各单位应以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研究生入学教育的必修内容,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教学科研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科研过程管理。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科学研究过程中原始数据的保存及管理,组建专门专家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实现对科研过程产生原始数据的全过程监管。
四、进一步规范论文投稿流程。论文投稿前必须经由所在科室审核备案(备案表见附件),确保论文的真实性及形式的规范性,通讯作者本人必须亲自投稿,严禁由第三方代写代投。
五、进一步加强发表论文署名管理。严禁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署名或虚构合作者署名;科技人员进行论文投稿前,所有署名人员应认真审阅并对本人完成内容真实性负责。
六、实行通讯作者邮箱备案制。科研人员应使用专用投稿邮箱,并将专用投稿邮箱上报至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七、定期检索个人论文发表情况。科研人员每季度应对自己发表论文情况进行检索,发现未经本人许可擅自标注自己为作者的文章应及时按照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处理。
学校各单位及全校科技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学术不端,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南方医科大学
2017年5月26日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61647521)
南方医科大学学术论文投稿备案表
备案日期:
论文类型:〔 〕研究论文〔 〕综述〔 〕会议论文〔 〕其他:
论文作者:
论文标题:
投稿期刊⁄会议名称:
资助项目及其编号:
第一作者邮箱地址:
通讯作者邮箱地址:
共同通讯作者邮箱地址:
论文作者及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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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签名)
南方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