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体系,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项目建设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加强整体规划,强化校院两级协同联动,做好项目建设的统筹设计;突出改革重点,重点支持紧跟高教改革热点、对高水平学科建设和一流本科建设具有支撑作用的项目;强化项目面向,重点面向学校一线教学改革需求、面向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面向重大教学成果培育。
二、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建设类别
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几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8个类别。
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项目要围绕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展开,重点向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教师倾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立项。项目建设要综合考虑专业、学院、学校等实际情况,坚持集成化、综合化、系统化思路,所解决的问题应当具有前瞻性和普遍性。
2.项目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参照2021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其中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同时接收往年已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与新增项目一同评审,但不再重复立项为校级项目。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再另行组织省级项目评审推荐。
(二)立项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1月-2023年11月。
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以立项建设。
1.近三年来,负责人主持有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项目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3.所主持项目在2020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4.项目负责人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而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5.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6.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7.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项目相应类别申报书(附件2),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PDF版,为保证清晰度及不影响评审,切勿拍照)提交至学校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pc.smu.edu.cn:81/xmgl/index.php),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11月15日前,学院在教学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审核,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申报材料报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邹琳,联系电话:62789203),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08580273@qq.com。
(三)11月16日-11月28日,教务处组织对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定立项项目名单,遴选省级推荐项目选并公示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四)11月29日-12月3日,组织省级推荐项目网上申报。
六、注意事项
(一)认真组织。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是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学校教学工作绩效评价重要内容,与教学资源竞争性分配直接挂钩。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对照各类项目建设标准,确定申报类别及具体项目,认真组织申报,遴选推荐优秀项目。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办学主体意识,针对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全面分析、梳理人才培养现状,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研究实践,突出自身特色优势,打造本科教学优质品牌。
(三)项目申报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电子邮箱:jwjcc@smu.edu.cn。
附件:
1.2021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陈昕昀,联系电话:64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