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正在进行2027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遴选编制工作(具体网址为: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79297.html),现将学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前端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海洋科学等领域进行凝练。重点提出第六代移动通信、具身智能、细胞与基因治疗、脑科学与脑机接口、氢能及先进核能、深海探测、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医药和医疗器械、航空航天、集成电路、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

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学性。应围绕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突出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与特色,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广东省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议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征集要求

(一)本次指南建议按照资助强度260万元/项(直接费用)、实施期限4年进行征集。

二级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注重人才梯度培养,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议,同时,要综合考虑个人限项等因素,确保最终被采纳的指南都能有效组织申报。指南建议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请勿推荐有在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的指南建议。

)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3项项目的经历,或有承担省级基础研究重点以上项目的经历,并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应为潜在申报人,如指南采纳发布后无故未进行实际申报,2年内不得推荐为指南建议人,同时扣减二级单位次年推荐指标

)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领军企业提出的与产业发展需求密切相关的指南建议。

)统筹联合基金(广东)及联合基金(广州)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广州地区的指南建议人需选择其一报送,如多头报送同一或相近指南建议,将不予采纳。广州市科技局、深圳市科创局具有联合基金(广东)的指南建议推荐权,如指南内容已被相关部门采纳,请勿重复报送。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二级单位原则上可报送1项指南建议;2025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每超过20项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或2025年度有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类别立项的单位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此类上限为5项二级单位应统筹本单位的优势团队,同一二级单位同一领域报送的不超过3

2.牵头建有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二级单位,可由全国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指南建议人增加报送1项。不计入二级单位指标。

3.在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结题验收中,验收结论为A的项目,可由该项目负责人提出1项指南建议。如负责人2027年限项或无申报2027年区域联合基金计划,则该指标作废。相关项目负责人将会通知到个人,不计入二级单位指标。


三、指南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二)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415

(三)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遴选并认真审核报送,请于20264161200前将拟推荐指南建议名单(附件3,需二级单位加盖公章)报送至学校行政楼216。如超限项推荐,将不予推荐予以退回。


四、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友坤/曾明慧

     联系电话:020-61648163/61648169

     联系地址:行政楼216/202办公室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163881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

    2.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征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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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