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 内容 | 说明 | 网址、下载区 |
1 | 注册、打印材料 | 1、 登陆“中国博士后网” 注册,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并提交(网上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 对于三类人员(超36周岁、在职脱产、本校毕业进同一级学科),提交进站申请会提示联系设站单位,请主动联系申报学院及学校博管办,博管办确认后会进行“放行”操作,“放行”后申请人需再次提交方为成功。 3、 落户提示(工作站和基地应落户到所在单位): 博士后本人在广州有房产者,不能落户到集体户,只能落户到本人房产。 4、将系统生成的材料打印成纸质版。 | 点击进入 |
2 | 报送材料到学院/医院,学院/医院审核,提交人事处博管办 | 1、《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两份(原件至少一份)。 基地博士后在招收类型里请勾选 □其他招收 (项目、非设站招收),基地设站单位在工作站设站(或非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盖章。 | 附件3 |
2、学位证明材料(以下二选一) 2.1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两份(工作站或基地需核验原件,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与原件相符章,经办人签名,) (备注:留服中心目前正在升级系统,在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完成之后,留服中心将不再为申请者提供纸质认证结果,改为统一发放标准版式文档格式的电子证照认证结果) 2.2研究生学位部门开具的《同意授予学位证明》一式两份(附件3,且进站6个月内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退站处理)(工作站或基地需核验原件,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与原件相符章,经办人签名)。 | 附件2(参考模板) |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工作站或基地需核验原件,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与原件相符章,经办人签名)。 | |
4、进站申请人培养单位《政审意见》一式两份(含原件至少一份)。 | 附件4(参考模板) |
5、《联合培养博士后三方协议书》一式四份 | 需与来函时协议内容一致 |
6、符合下述情况的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门的转业(复员)批函一式三份; (2)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一式三份。 (3)凡外国文字的护照、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翻译成中文作为附件。 | |
3 | 审核入职 | 人事处博管办完成网上审核。 博士后加入南医博士后QQ群(884937907),并做以下内容。 | |
3.1 | 进站备案 | 1、 工作站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网上下载打印《进站备案证明》(一式两份),到工作站盖章,将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博管办邮箱smubgb@163.com 2、 基地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网上下载打印《进站备案证明》(一式三份),到行政楼420盖章,并交博管办留一份存底备案。 | |
3.2 | 调 档 | 博士后通过工作站或基地将本人档案调入。(未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至设站单位者,不享受博士后待遇,不予办理进出站户口迁落手续及出站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迁手续) | |
3.3 | 落 户 | 基地进站博士后请按照基地相关政策办理。工作站落户请工作站自行上传材料办理。
| 附件5 |
3.4 | 转组织关系 | 党员博士后需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工作站或基地,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 |
3.5 | 缴纳博士后培养费 | 工作站或基地按照协议要求将博士后培养费一次性或分年度转给学校,并发送邮件给smubgb@163.com确认(内容包括转账情况、发票单位及纳税人识别号),学校收款后开具发票并邮寄发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