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校区管理委员会是大学派驻顺德校区的管理机构,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代表学校负责顺德校区的全面工作。充分发挥管理作用、教育作用、服务作用、组织作用和协调作用,其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对顺德校区工作的部署、决定和要求,代表学校直接管理、协调、保障和监管职能部门及各书院、学院在顺德校区的各项工作,并督促落实。
2.建立健全顺德校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校区管理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
3.负责对顺德校区安全稳定、后勤保障、校区托管物业单位、环境保护等实施直接管理。
4.负责对顺德校区的资产实施直接管理。
5.对顺德校区教学秩序、教学保障、医疗保健、饮食保障、财务保障实施协调管理;对校区学生管理工作与学生处共同协调管理。
6.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培训、考核工作。
7.配合学校各单位(部门)对派驻顺德校区工作的人员实施管理。
8.负责对顺德校区的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理。
9.协调校区内部、校区与校本部、校区与当地政府、社会团体及周边单位的关系。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