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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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首次”引领广州司法鉴定新发展

三月 07, 2013

  2012年,广州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的部署与要求,深化思想解放,锐意改革创新,努力克服人手不足、经费紧张等种种困难,积极开拓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新领域,因地制宜地连续推出多项管理工作新举措,其中有六项举措在全省、全市属首次实施,为促进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健康、良好、有序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首次开展司法鉴定人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于司法鉴定序列的职称评定工作尚未有牵头机关,初级、中级司法鉴定职称评定一般由原设立单位自行解决,这种情况极不利于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成长。经多次反映和协调,此项工作终于在2012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于2012年确定了可以受理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定申请,我们及时向司法鉴定机构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指导有关材料申报工作,广东正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邱惠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陈勇等十名司法鉴定助理顺利通过相关考核,获得法医师、主检法医师、助理工程师等职称。

  二、首次实行全市司法鉴定意见书统一编号制度。2012年,在“广州市司法鉴定智能综合管理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我们组织研发了司法鉴定案件网络报备系统,实行全市司法鉴定意见书统一编号制度。各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后,需上传网络报备系统才能生效,从而杜绝了“阴阳合同”等现象,该系统还要求案件上报时必须选定所涉业务范围和承办司法鉴定人,以防超范围执业。凡未经网络报备的案件,以及超范围鉴定案件,或不属于登记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办理的案件,均无法从网络报备系统打印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封面。委托人可根据委托信息、案号等查询委托案件相关情况。统一编号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杜绝了虚假鉴定意见书。

  三、首次实行投诉案件现场质证制度。所谓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对于一些双方说法分歧较大的投诉案件,建立了“现场质证制度”:由我局工作人员主持会议,投诉双方对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现场质证、解释说明和鉴定材料比对等,大大缩短了案件调查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首次实行重大疑难案件专家联调机制。为更好地解决投诉案件中的专业技术难题,研判程序瑕疵对鉴定意见的影响力和相关性等问题,从2012年开始,我们在投诉查处工作中引入了“专家联调机制”,即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专家共同参与调查与讨论,在案件调查处理意见正式出台之前,征求专家意见和建议等。

  五、首次实行违纪违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公开通报制度。由于省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案件没有行政处罚权,往往造成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影响整个司法鉴定行业声誉的情形。为此,从2012年开始,我们建立了案件投诉查处公开通报制度,并首次对受理的一宗司法会计鉴定投诉案件进行案例情况通报。此举不但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起到警示作用,对提高司法鉴定行业执业规范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丰富了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手段。

  六、首次通过电视等立体传媒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正面专题报道。与市普法办、广州广播电视台联合拍摄专题电视节目“法律服务惠万家”,在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府前直通车》播出,以司法鉴定工作为主题,从正面宣传司法鉴定工作服务社会、服务司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宣传效果良好。

  随着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逐步成熟与科学,广州市司法鉴定工作的运作机制也日益规范、有序。2012年,广州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近三万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法院多次委托)1000多件,均开展十分顺利,当事人有效投诉不到10件,仅占办案总数的0.003%。广州市司法鉴定连续十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