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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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转自: 日期:2016-09-06 15:18:45查看次数:【】次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 [2016] 05号)精神,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申报新项目和申报备案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上申报新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698日,网上申报备案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718日,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等所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尚未申请立项用户的单位,请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二、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如系远程项目,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如系远程项目,报送2017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新项目的纸质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备案项目需同时提交教材、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等项目材料一式2份。

 三、申报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项目承办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班条件。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

四、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机能和基础形态)、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等。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2017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五、申报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文字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96日。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的文字材料,如20168月底前已经举办的,可于2016910日前报送;20169月后才举办的,可于20161230日前报送。

六、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做为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6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7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7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申报备案项目时,注意适当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七、请各单位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对于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八、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要求不超过6期(次)。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

3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42017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附件1-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

南方医科大学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联系人:谭安群  联系电话:61648065 QQ:160867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