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

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8-03-04 09:49:06

各系、所、中心:


   

为切实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形式

2018年上半年全日制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具体培养单位(医学信息研究所和医疗仪器研究所)组织实施;在职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校学位办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织实施。

二、 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   2018年3月2-3日。

2、开展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初步安排在3月下旬;在职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将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期间开展。

三、 组织实施

1、答辩申请  申请人在3月2日至3日期间通过“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经培养单位与学科导师核实确认后实施。

2、委员组成  全日制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或5人(校内、校外不限,导师除外,校外人员必须有一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将答辩时间、地点、委员会构成在3月20日前报科研办批准;在职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要求同全日制的。

3、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结束时由主席现场公布结果。

4、答辩要求  每位答辩人的个人汇报时间不少于25分钟,委员提问时间不少于15分钟,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评议意见  预答辩委员应详细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简称“评议表”)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全日制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及最终评议结果在4月8日之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四、 结果运用

1、如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3名,3名委员结论意见均为“符合要求,同意答辩”或“基本符合要求,按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合格,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程序;如有1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要求,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不合格,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2、如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5名,4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均为“符合要求,同意答辩”或“基本符合要求,按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合格,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程序;如有2名(含)以上委员结论意见为“不符合要求,不同意答辩”,则申请人预答辩不合格,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附件: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doc

                                                            科研办

                                                          2018年2月27日               


法律声明 | 学院位置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邮编:510515 咨询电话:020-61648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