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0-04-14 11:16:19
各系、所、中心: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校设字﹝2020﹞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设备购置的计划性和执行度,校内预算经费下采购设备,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一次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各单位需按时提交采购计划,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报学校审批立项后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经费需为学校财务处下达的校内预算经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5日-5月6日
三、申报要求
各系所应统筹安排好本单位的设备购置需求,及时在设备采购管理系统一次性集中填报采购计划。按照学校计算机设备采购和管理细则要求,各单位办公用途的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的上限为各单位编制数与实际在编人员的较高者,采购数量限额以上的采购计划,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采购计划;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购置办公用途的便携式计算机,确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后方可配置。因工作急需、临时发生的设备采购项目,实行一事一报,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经费审批权限报批立项后再提交采购计划。
附件3:办公用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采购审批表.docx
科研办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