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养区只适用于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特殊仪器(如影像检测、辐照或其他大型仪器等)或屏障内无法完成的操作,动物外出后需要继续饲养开展实验,但又无法返回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区的情况。
2、申请动物外运-返回暂养区时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动物实验部动物外运-返回暂养区申请表》(一式三份)至动物实验部办公室审核。
3、申请人申请外运动物必须携带批准的申请表,外运实验动物包装时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经确认后方可运出实验动物。
4、申请返回暂养区的动物运输须使用动物实验部专用运输盒。
5、动物返回暂养区时需凭借申请单入驻,入驻的动物数量不得超过运出的动物数量。
6、外运的动物必须当天回到暂养区,不接收在外过夜的动物。
7、暂养区仍为屏障环境,人员、物品、动物的进出流程及其他相关操作须严格按照屏障环境设施标准操作规程进行。